我们的出生都存在或多或少的偶然性。其实世间本来没有我,也没有你。父母一次无谓的冲动,轻易地就制造了我们,很可能父亲那时还喝了点酒,结果我们生下来就愚钝,我们永远长不大,不懂人情世故,无知地倔强着,一次次地碰壁,有时甚至碰得头破血流。

    人生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一种奇特的经历,由儿童,到少年,到青年中年,到老年,到死。不知道最初我们从哪里来,但我们还是回到了那个来时的地方。这个过程就像破解一道复杂的数学题,解来算去,最终的结果却是满月般的一个零。

我出生在一个小山村,全村人除了嫁过来的媳妇们都姓徐。站在村中央,向四面看,都是绵延的青山,这是在春夏季看。而秋冬季,四周看到的都是起伏的黄山。村前还有一条季节性河流经过,冬天宽大的河床空空荡荡,夏季却洪水滔天。天苍苍,野茫茫,祖祖辈辈就在这里繁衍生息着。

从我们的姓氏、村子所处的地理位置和祖辈们的口耳相传可知,我们的先祖应该是徐偃王,史书记载:“周穆王时徐国之子爵诸侯,以仁义治国,因得朱弓矢,以为天瑞,遂自称徐偃王。江淮诸侯,从之者三十六国,穆王令楚伐之,偃王爱民不战,遂为楚败。”我当然也姓徐,黄离是笔名,这里徐姓后人都继承了徐偃王或言仁义或言懦弱的性格,与世无争,刀耕火种,在大山里悠然自在地居住着。这里许多山坡都呈波浪状起伏,像巨大的梯田,我问过父亲那是如何形成的,父亲说那是周代梯田的痕迹。

我在一个早晨出生,这个早晨恰好是大年初六,好像也是一个节日,依照我们那儿的传统这天必须吃饺子,有点类似于某些地方的“破五”习俗吧。可是由于我的出生,耽误了那时六岁的大哥和三岁的二哥吃初六的饺子,以至于我这么多年依旧惴惴不安。

我在这个清晨的七点多钟,毫不情愿地来到了人世间,“哇”的一声啼哭,让疲惫的母亲心里一下子放松又一下子缩紧。母亲穿着碎花棉袄还盖着一床红花被面的棉被坐在炕上,因为产妇怕风,她头上缠着一条蓝头巾,她无限爱怜地看着我,听救世主似的接生婆跟蹲在门外的父亲说:又是一个男孩。是啊,已有了两个可爱的男孩子了,父母多么盼望能生一个女儿啊,看来我的性别老天给搞错了,或者我的出生是一个错误?那时计划生育尚未实施,父母们可以随便决定生几个孩子。

母亲此时所处的房屋是祖父留下来的偏房,两小间,门口朝东,房子低矮狭小,刚进门的外间是一个锅灶,里间是一个与锅灶相通的土炕,母亲就是坐在这个炕上生了我。这房子现在还在,不过早已成为四大爷(即伯父)家的住房了,有一次我回家去看望这位大爷,顺便看看我出生的小屋子,我发现我竟然不敢抬头了,抬起头就能碰到房顶,可见这房子之矮。还有一个旁证也可以证明房子矮,某次父亲杀一只公鸡,父亲心太软,下手不狠,也不熟练,用菜刀杀了半天之后,把鸡一扔,想让鸡在地上挣扎着自行死去,不料这只鸡竟然一下子飞上了屋顶,费了好大劲才抓住重杀。

父亲听了接生婆的话,激动地跳了起来,跑进屋里看我,看到我完美地继承了老徐家的面部特征,他心满意足地咧开嘴笑了,我成为他第三个儿子,也是他生命中最小的那个儿子。我看着这个陌生又似曾相识的男子咧着嘴哭得更欢了,胖胖的小手握成小小的拳头抗议我的出生没人跟我商量。我的两个哥哥此时也很可能偷偷地跑进来看他们崭新的小弟弟,很可能我让他们失望了,因为新生儿大都满脸褶子,紧闭双眼,面色肉红,除了啼哭就是小猪一样找母亲吃奶,看样子短时间内我是不会跟他们上街玩了。

这时早晨的太阳从东山顶上冉冉升起来,可能那时家里没有钟表,也可能是他们忘记看了,更可能的是那时我们那里还没有记下出生具体时间的习惯。所以现在我问母亲我是几点生的,母亲总说:大约七八点钟吧,吃早饭时间,太阳刚一竹竿高。

我刚出生时很可能就已开始了记忆,因为我现在还能回忆起那个早上,空气中温馨的炊烟味道在弥漫,其中还夹杂着新烙出的煎饼的清香。山村笼罩在一片黛色的山岚里,勤劳的农人初六就已开始干活农了,真可谓“人勤春早”啊。这是个生机勃勃的村落,贫穷并未阻挡诸多新生儿的诞生。

我吃母乳可能吃到三四岁,还记得母亲想给我断奶时吓唬我说乳头上抹上辣椒了,后来又说抹上鸡屎了,而两个哥哥也一直这么吓唬我并笑话我,我怕辣,也怕脏,从此就不再吃母乳了,后来才明白那必是母亲和哥哥串谋好了来吓唬我的。而此时母亲很可能已经开始为姥爷平反的事四处奔波,我经常看不到她,于是总是哭哭啼啼的。特别是有些早晨,母亲早早的去赶客车,我醒来时发现母亲不在身边,就开始哭着找母亲,父亲和哥哥们就边宽慰我边照顾我洗脸,我一边抽泣着一边把小小的身子在脸盆前伏下,自己掬起盆里的清水。不善表达情感的父亲一直站在一边看着,我已经能感觉出他内心对我的疼爱了。

这段时间我开始撕小人书,哥哥们有一些画满小人的方方正正的小人书,我那时当然看不懂那些情节复杂的故事,但也煞有介事地翻看,玩腻了就就地撕毁,好在能让我撕的小人书并不多,但此事还是让母亲和大姑家的三姐狠狠地训了我好几次。

我们家的院子不大,院子里还住了四大爷一家,四大爷跟父亲是亲兄弟,但却总因为鸡毛蒜皮的事吵架,有时甚至大打出手。有一次四大爷把父亲的头打破了,流了许多血,我当时在一边哇哇大哭,亲兄弟都如此打架,真是让人不理解。四大爷内心的确有些灰暗,有一次我走在一个水沟边,四大爷刚好挑了一担柴禾经过,他故意把担子一转,把我推进了沟底,我的膝盖当时就磕破了,直到现在膝盖上都有一个清晰的疤痕,即使有再大的仇恨也不必跟小孩子过不去啊,何况老兄弟俩都是因小事引起的冲突。现在我偶尔回家,见了他却毕恭毕敬,虽然伤痛依旧藏在心底,但毕竟他是父亲的亲兄弟,是我的亲大爷啊!

我四五岁的时候,父亲在离这个院子挺远的地方盖了三间新房。房子尚未盖好,我们就从这个院子里搬了出去,急不可耐地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借住到别人家里。但老兄弟俩的感情却一直没有改善,跟性格有关?还是贫穷惹的祸?

虽然我的出生没有经过我的同意,我还是要感谢父母。感谢父母,是他们给了我来人世间走一遭的机会,品尝人世间的酸甜苦辣,幸遇了亲情,也结识了仇恨;感谢父母,是他们给了我健壮的躯体,让我可以四处流浪,可以跋山涉水,也可以抵挡风雪;感谢父母,是他们教会我善良和正直,教给了我宽容,也教给了我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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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与朋友们闲坐聊天,谈起美女与丑女的区别,有的人说当然是美女好了,有的人却说,还是丑女好,娶个美女啊,将来可有你受的了。于是乎朋友们形成了两大阵营,经过激烈的唇枪舌战,本来也喜欢美女的我,竟然被反方征服,认为娶个丑女是硬道理,至于美女啊,可以远观,当作一株漂亮的植物来欣赏,而再不敢有非份之想了,哪怕这位美女才貌双全,哪怕这位美女倾国倾城。

一场对峙结束,我回到家,把记忆中的不娶美女的一些说法归结了一下,足足十几条。去掉数条过于牵强的,最后剩下十条理由。看得我是心惊胆战,暗想多亏我没遇到美女并娶了她,否则大事不妙矣!以下逐一列出这十条理由,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一、个人生命安全系数大大降低,现在这个社会有心理暗疾的人太多了,防不胜防啊!你娶了美女难免有人嫉妒,难免他会想不开,趁你不注意用各类卑鄙江湖手段算计你……而假如这个美女也喜欢挑起事端,喜欢看仰慕者为自己争风吃醋,采取坐山观虎斗的高姿态,好嘛!你会降龙十八掌吗,你是空手道黑带高手吗?如果不是,如果你像我一样文弱,省省吧,这样的美女还是留给乔峰杨过之辈吧,何况他们都保护不了自己的美女老婆呢!

二、隐私得不到保障,美女本身就是焦点,往往会有些变态之徒以偷窥美女为乐。你开开心心地娶了美女,说不定哪天一开门,发现门外挤满了偷听偷窥的人。万一哪天有人给你家里安个窃听器或针式摄像头什么的,你家这点闺中之私没准哪天就从街上的刻录盘里买回来。天哪!想一想都令人毛骨悚然,算了吧,就这样忘了美女吧,该忘就忘,再想她也没有用!  

三、男人的自尊得不到保障,丑女为妻,往往她因为自觉对不起老公而谦卑勤快,即使缺乏眼力架的,你对她发号施令,她一般也不敢怎么顶嘴,只有服从的份儿。娶个美女就不同了,美女自觉身价高,不仅不自觉,对你的指令也会当作耳边风,而你往往又敢怒不敢言。倾国倾城的美女顾自跑了你怎么办,佳人难再得啊。于是你继续过单身时的苦日子,甚至还加了倍,里里外外一把手,穷人的孩子总当家。

  四、娶个美女回家,你得小心会不会有人跟自己抢,老婆会不会耐不住寂寞送一顶绿帽子戴。倘若她是居家女人,你会担心后院起火。倘若他是上班一族,嗨,办公室可是性骚扰的高发区啊。娶个丑女就不同了,即使吵架也可大胆地说:“算了吧,也就是我,有一颗人道主义救死扶伤的心,不然谁会娶你啊?”要不就说:“我可是来支援灾区的,不要打击我的积极性啊!”无论家里家外,丑女搁到哪里都可以高枕无忧。

  五、江湖上传言,英雄难过美人关。既然如此,我身为盖世英雄,就得防着点儿了。是不是华山派想用美女计来骗取我的葵花宝典?是不是欧阳锋想用美女计让我退出华山论剑?是不是朱元璋想用美女计来骗得我明教掌门之位?是不是鸠摩智想用美女计来套得我的六脉神剑或者一阳指?有句老歌唱得好啊:起初我是想勾引你,却偏偏中了你的美人计!既然称之为计,可见这美人对你绝对没有真感情,美人就老虎一样可怕了,再加上欺骗,生生让人没了活路啊!

六、倘若你娶了美女,耳畔经常传来别人的哀叹声:“又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了”,或者来一句:“又一出‘美女与野兽’”。你有这个心理承受能力吗?如果你有,再请问你有这么厚的脸皮吗?如果你还有,那么你有这么足够的忍耐力吗?如果你仍然有,那么你不觉得因为自己是牛粪而亏待了身边的爱人吗?如果你依旧不觉得有什么,那么,老兄,你也实在是够牛粪够野兽的了!

七、红颜薄命啊,而算命的说我会活得很长,我不想过早的鳏居。再说红颜薄命万一是你造成的呢?虽然老天冥冥中安排由你来终结这位美女(真成美女杀手了)!那心里能过得去吗?你能承受得了这种痛失尤物的打击吗?记得上次,你奶奶传给你的那个清代瓷瓶不小心摔了,你都痛不欲生,那么这次呢?岂非成了红颜之老公亦薄命了!

八、美女的开销太大,就算她不要我开销,我要像征性地呵护一下。再说,现在哪个美女的美不是靠化妆品来呵护呢,什么兰,什么雅诗兰黛,什么CD,什么资生堂,什么香奈尔……好马要配好鞍,你泡得起马,总不能买不起鞍吧,这样一来名牌女装也得成套的买,服装换季快,过时快,保养烦,易损坏。你是亿万富翁吗?如果不是,拉倒吧,哪还有什么资本谈什么美女!如果是丑女就好了,完全可以不用买任何化妆品,还一个劲儿灌输自然美才是真正的美啊,“清水出芙蓉”啊,千万别跟潮流啊,否则会让人笑谈为东施效颦啊。这样一来,中华民族勤俭持家的光荣传统在你这里又发扬光大了。

  九、而今的美女跟古代的美女差别太大了,古代美女讲究三从四德,从一而终啊,这多好。再说那时是真美,现在医学太发达了,一会功夫就能把母鸡变成凤凰,丑小鸭变成白天鹅,据媒体报道人造美女还参加了选美大赛,美得太过份了吧。人造美女如果老了,会很吓人的。要是你不知情娶回一个人造美女,生出个孩子来谁也不像,特丑,你会窝囊至死的。丑女嘛,越老越自信越有韵味。再说丑女,肯定不是手术结果,谁会把自己整成一个丑女呢?

  十、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谈过恋爱、有过女友、结过婚的朋友都知道,女士们总爱一天问数十遍“你爱我吗”。美女更甚,每天会嗲声嗲气地问上数百遍。你还不能表示厌烦,甚至不能回答晚了。如果稍有怠慢,就不是嗲声嗲气地问了。马上会变成严刑拷打,比如:老虎凳、辣椒水……外加猜疑,抱怨,比如:你是不是已经不爱我了,是不是有另有新欢了,我貌美如花,追我的人有一卡车,怎么偏偏看上你啊!你不烦死才怪呢,那时你会气得直抽自己嘴巴:我错了,我错了,我千不该,万不该,没听黄离的话,娶了你这个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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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HO:
  你来信责问我为什么总说自己孤独,为什么总说自己的苦,就连茶也是苦的,且总谈及酒,这么醉生梦死可不好啊。说我不是有自己的理想吗,不是有自己的梦吗,难道这些都让这些茶的苦给遮掩了,难道这些都让酒精给消融了。
  其实就算我韬光忍晦吧,人生总是有起起落落的,什么是甜,甜是与苦对比出来的,若是没有苦,就不会有甜。茶也是,刚喝是苦的,久了,就品出其中的香来了。
  不过中国是茶的国度,有所谓茶文化。这封信不叙友情,只与你切蹉一下关于茶的知识,纯是讨论,绝非卖弄,我可是茶文化的门外汉啊。
  早在黄帝时,便有了茶,他曾以茶解毒。不过茶于唐代开始盛行,陆羽著《茶经》、创茶具之后。
  喝茶又叫品茗。陆羽的《茶经·一之源》里有这样区分:一曰茶,二曰槚,三曰蔎,四曰茗,五曰蕣。这里的茗是茶芽的意思。而品茗时的茗却是茶的通称了。
  当然喝茶不是一饮而尽,必细细啜饮,在悠然之中体会其中的滋味,连人生的苦辛也一一觉出。连契诃夫也知道中国人喝茶与酒不是一饮而尽,而是一口一口地啜,且未饮之前先举杯说:请。他由此而盛赞中国人的懂礼。
  茶自古以来便与礼仪密不可分,旧时定婚聘礼叫做:茶礼,受茶等。可见茶在人类社会交往中的重要地位。
  喝茶喝久了,看书看久了,特别是与禅有关的书,总感觉看书就是喝茶,喝茶就是看书,那种自在与相通的感觉不是每个人都有的,这个人必须是嗜茶者和书虫的统一体。好在书是看不完的,茶也品不完。
  茶树开花很美,不过这区别于茶花,它们开的花是纯白的,也如茶一样,飘出悠远而细细的香,倘若你居在茶丛里,你定会永远心旷神怡。听我的话,某天你老了,就去当一个采茶女吧,你会一下子变年轻的,如现在的你。
  说到此篇文章的缘起应与苦茶有关,周作人先生的散文集《苦茶》我看了,不过里面没有一篇是写茶的,或是后人给起的名字吧,但把多寿多辱的先生的集子名为《苦茶》,其中悲欣不言而寓。我也写过一篇《苦茶》,相信你也看过了。我喜欢周先生的文章,但是他的为人我不喜欢,因为由于历史的原因和今天的某些原因我憎恶日本人,周先生出任过伪教育部门的官员,而且他在大家庭中也没扮演好角色,确不如大哥树人。好在现在是平庸的时代,我们几乎不用选择立场,无法投入到那种激流中去,但可能这也会淹没我们的棱角,看来没了波折并非幸事。
  听了我这么多关于茶的言语,你可不要说我是茶博士啊,因为那不同与现在的博士,而是宋代以来,对酒肆、茶馆店小二的通称。
  停此“云外信”,意犹未尽,有瑶瑟弦断之感,望向窗外,月下柳梢头,知是凌晨了,“欲寄彩笺兼尺素,山长水阔知何处?”但愿你能读到此信。
  晚安。                                                                     

你忠诚的朋友:黄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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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硕人到山鬼

2005-05-07 01:21
 

《诗经·卫风·硕人》如此描写美人: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好像今古相同,今人择高挑身材的作模特儿,古人早在诗经时期,就以高大为美。上边这一段倒不是说卫庄公夫人庄姜如何高大,而是描绘其容颜体态之美艳。
  诗人用了大量贴切形象的比喻,塑造了一位千古美人的形象,诗人不但叙述其容貌之美艳,而且描绘其情态之动人,唇边轻盈的笑意,楚楚动人的眼神。使庄姜的形象栩栩如生。故而姚际恒说:“千古颂美人者无出其右,是为绝唱。”孙联奎《诗品臆说》中也说道:“直把个绝世美人活活地请出来在书本上晃漾。千载之下,犹如亲见其笑貌。”
  诗经终究是现实主义的,现实主义讲究按照生活的本来样式精确细腻的描写现实。也就是说,即使描写的再美,也仅是把现实惟妙惟肖的再现成文字。
  而之后不久的楚辞,开辟了中国浪漫主义的先河,开始了对理想世界的热烈追求,表现出明显的主观主义色彩。同样是描写美人,屈原笔下的《山鬼》就与硕人有相当大的区别了,硕人似乎具有外形的完美,而山鬼则具有了哀婉动人的神韵。
  《荆楚岁时记》载楚人元旦有放鞭炮的习俗,意在驱赶“山魈”,也就是山鬼,看来山鬼对人并不友好。但是在屈原笔下,山鬼被美化且人化了。屈原创造的山鬼形象,是一个痴情并容貌形态娇好的女子。
  有人说屈原描述的就是巫山神女不过证据不足。再说,考证下去,又必犯形而上的错误,就如此前我谈考证《锦瑟》的文章,都是些费力不讨好的事。
  山鬼与巫山神女确有相似之处,也并非说不通,因为创作者,即使是屈原这种前无古人的大文学家,也必须有创作的原形或者参照。
  《山鬼》之前的作品《湘夫人》,各路学者的歧见颇大。这也是我不敢把《湘夫人》牵扯进来的缘故,怕又陷入无休无止的考解之中。《山鬼》全诗可以看作山鬼的自倾自诉、自怨自慕。
  沈亚之在《屈原外传》里写道:“(屈原)栖玉笥山作《九歌》,托以风谏,至《山鬼》篇成,四山忽啾啾若啼啸,声闻十里外,草木莫不萎死。”《山鬼》感染力之强烈,可见一斑,神乎其神。
  由《硕人》到《山鬼》,使古典著作里的美女形象从现实走向浪漫,从外表的美走向内在的美,这应该是人类精神的进步,甚至是胜利,也说明了人类审美情趣的逐渐提高。
  现实生活中,找到一个绝美的硕人尚且不易,若找一个纯情的山鬼更是难上加难。倘若生活中有山鬼与硕人合二为一的美人作你的伴侣,夫复何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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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在村小学上学,每个班只有一个老师,这位只有高小(应该相当于现在的初中吧)水平的老师教我们所有的课程,语文、数学、政治、地理、历史、自然。他是同村人,论辈份我得叫他大爷(即伯伯)。我记得四年级时换了老师,这位新老师高中刚毕业就来教我们,那时师资力量不够,哪有那么多师范生,他叫董克禄,是我小学时代最后一个老师。他来之后不久发现我们之前解的诸多数学题都解错了,好在我小时候聪颖过人,不久就都纠正过来了。而且在当年的年终统考取得了全乡第一名次,记得那晚很晚了,董老师咚咚咚敲响我家大门,兴奋地通告我得了全乡第一名的消息,记得他好像还与同样高兴的父亲对饮了几杯白酒。不久我被评为全地区三好学生,那是我小时候第一次辉煌。之后小学和初中,总与第一结缘,却没有第一次那么让人振奋了,甚至我开始走向消极。倒不如初中时一次全地区的唐诗宋词鉴赏竞赛,在数千名参赛者中我得了第二名,让我激动不已,祸矣福所伏,对古典文学的爱好导致我严重偏科。

我讲的小故事发生那位大爷教课期间,邻村有个挺大的苹果园却在我们村边,夏天果树上结满了青涩的苹果。我们这群无知的孩子多次趁着午休时间去那个果园偷苹果,果园周围栽植着密密麻麻的长有长刺的植物,而园子周围都是本村种的密密麻麻的庄稼,有玉米,高梁等,帮我们扯起了秘密通道,我们总有办法穿越果园周围的这些青纱帐,在有刺植物做成的围墙上找到缺口钻进去,拣较大的苹果摘,虽然是青涩的,但是对于缺少水果滋润的我们而言,它们是值得食用的美味。

看园人有好几个,都是邻村的,由于村子相距不远,跟父母都认识。他们好像没养狗,也好像养了,没养狗的原因是他们怕咬伤了村里这些无知的孩子,没法向我们的父母交待;养狗的原因当然是为了看园子。他们养没养狗我不敢确定了,我对儿时的事总是记得模模糊糊的,即便这样,我还是把童年这些陈年往事翻出来,有时还揭自己的短,费力不讨好,真不知我是怎么想的,莫非鬼迷心窍?

我们这天中午又去偷他们的苹果,放学后回家吃罢午饭,回到学校后,三五狐朋狗友一起从学校出发。穿越村里七拐八拐的胡同,穿越密不透风的青纱帐,到了一处隐蔽的围墙缝系处,我们一个接一个鱼贯而入。就近观察果园边缘的果树,小小的罪恶之手伸出较大的苹果,想着回学校享受那酸甜的苹果,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我们做贼心虚,慌里慌张地往衣兜里装,衣兜很小,其实装不下几个小苹果,我们还没有明火执仗到背着书包来装苹果,那样的确太夸张了。正在此时,机警的我们感觉危险正在悄悄地逼近我们,于是鬼鬼祟祟地悄声打招呼:快走,好像看果园的来了。一声炸雷般的喊声几乎同时响起:抓住他们,别让他们跑了!

我们慌不择路地逃出果园,而后分头鼠窜,各走各的胡同,以免被看园人“一锅端”。我逃跑的路线是一条最靠近村东大路的胡同,结果刚跑到胡同口,就被伏击在那里的一个看园人抓了个正着,那家伙年轻力壮,而我不过是个小学二三年级的孩子,他像抓小鸡一样揪着我的衣领把我拉到学校里,我当然一路上哭哭涕涕的求饶,并极力为自己开脱,说自己是初犯,以后再也不敢了之类颇没骨气的话。所以后来我一直很佩服英雄们敢于大声说出“要杀要剐随你们,怕死不是好汉”之类的话,看来我不具备成为英雄的基本素质,于是心有戚戚然。

老师是那位大爷,他当面对那看园人说回头一定要好好教育我们,看园人则说了“小时偷针,长大偷金”之类的话,还说这么小的苹果摘了多可惜啊,哪怕苹果熟了你再去摘啊。而等看园人走了,老师非但没教育我们,反而安慰我说:不就是几个小苹果吗,用得着找到学校里来吗,你别哭了,上课,这一节上自然课,讲讲果树上的害虫。看着书本底下藏着的几个小苹果,我表面严肃,心中窃喜。看来我小时候真的很馋,我后脑勺下面有很深的窝窝,大人说那是馋窝窝,越深越馋。现在我偶尔想起小时候的事来,还摸摸小时候的馋窝窝,却发现早就不见了,那些馋窝窝被脂肪填平了。我自己分析到:很可能是因为小时候太瘦,导致有了馋窝窝,越瘦越饿越馋,可不是嘛!

我是那次偷苹果事件惟一一个被逮住的,我可能痛快地供出了其余几人,以至于后来其中某人的姐姐开玩笑似的指责我,嫌我供出了他弟弟。因为他家有块地就在那个果园边上,他家人去种地时,看园人顺便诉苦告状,弄得他家里人很没面子。这再一次例证我成不了英雄,既哭哭涕涕,又不打便招,真是江湖上难得一见的草包。这一切让小时候我很自卑。

那是我最后一次偷苹果,被人抓住的经历实在不太光彩,好在是小孩子,人们都不以为然。而现在长大了,我很荣幸成长为一个几乎路不拾遗的人,自卑而谨慎,谦虚而有礼,并没有成为一位“小时偷‘苹果’,大时偷金”的贼。

到了深秋,苹果都摘完后,果园就不再有人管了,果园就成了我们的乐园,我们在果园里快乐地玩耍,尽管这个果园里有许多坟冢,并且时有闹鬼的传闻。苹果是摘不干净的,总会剩下一些,比如枝叶繁茂摘苹果的人没看到,比如苹果和果树叶儿一个颜色摘苹果的人没看到,比如果树枝垂的太低,而地上又长着很高的草,刚好这条树枝上就有一串苹果,比如有些成熟的苹果落在了草丛里,这些被忽略的苹果就成了我们的战利品,有时还收获颇丰呢。这时候找苹果本身成为一种乐趣,具有游戏娱乐意义,而吃苹果成了其次的。

说到水果,顺便说说与水果有关两段记忆,一则是我家住在村前四大爷家时,有个老光棍邻居趁夜色吊死在他家门口的那棵软枣树上,有人夜里起来上厕所,发现树上黑乎乎地吊着一个人,吓得不行。这种软枣树我不知道别处叫什么树,或者有什么学名,果实黑黑的比普通的大枣小很多,像花生米那样大,吃起来却是很浓郁的甜,是大枣无法相比的。不过这种树越来越少,这种软枣我几乎从未在市场上见到过,是快绝迹的一种果树了,应该想法让它存活下去,我认为这比从国外引进新植物品种更有意义。

还有一则是小时候我们村北面的山坡上长满了柿树,品种也多种多样,但懒熟(即放在温水里浸泡几天去掉柿子的涩味,而有些熟透的红柿子不用懒就可以吃)之后却都是特别的味美。一到秋天,我们村集体把柿树摘完了,而后按人口平均分配,家家户户都用小推车或大筐往家里拿,每家都能分到不少,有的送人,有的拿到集市上去卖,大多都是让孩子们慢慢吃光了,因为那时村村都有许多各种各样果树,柿树啦,梨树啦,枣村啦,栗树啦,山楂啦等,而现在,它们几乎全被砍掉了,那些果树曾经站立的地方现在成了贫瘠的梯田。

真心疼那些高大的柿树,那些柿树神彩奕奕地站在秋风轻拂的山坡上,披着满树火红阔大的叶片,那是世间少有的美景;真怀念那些高大的柿树,它们是山的一部分,大山给了我们粮食和木柴,而柿树给了我们暖胃的果实,给了我们这些孩子对秋天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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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当兵那会儿的体检,极其严格,记得其中有一条就是“有无家族疾病史”,还有“以前有否患过重大疾病”和“现在有没有遗传性疾病”。兵检部门要走访邻居,走访小学班主任老师,走访村党支部书记。其实是很形式主义的一种调查,而后逐一签字或盖章。最后的结果当然都是“无”,各方面证明我身体简直是无懈可击,像希腊英雄阿基利斯一样刀枪不入。至于阿基利斯的致命的脚后跟,我们却只字未提。于是乎我顺利地开始了我的军旅生涯,歌词曰“十八岁,十八岁,我参军到部队,红红的领章映着我开花的年岁……”

阿基利斯的死穴是脚后脚,而我的死穴却是头痛病史。小学时代,几乎没有一天不头疼,有时头疼到呕吐,吐出苦涩的胆汁为止,有不少邻居都曾看到我在去医生家的路上蜷着身子狂吐的样子。也许他们心里暗想:这孩子命不久矣。就像年初我家的小狗卡拉刚抱回来,它连续咳嗽了数周,我也暗想:这只狗体质很差,命不久矣。

这个医生是土医生,从前的干过村里的赤脚医生,其父却是远近闻名的风水先生,我家的祖坟,村里人家的祖坟都是他给看的。其父清瘦,留着山羊胡子,子孙满堂,也有几个出息的,日子过得有模有样,看来他家祖坟风水是没看错。我爷爷跟他关系不错,所以也给我爷爷相了一处好地儿,依山傍水,风光无限,据旁人讲,这是出秀才的地方,结果也真是如此,爷爷统领的我们这个大家族也是人丁兴旺,而且个个聪明过人,都写得一书好字,读书时都名列前茅,这些均预示了我当兵必无前途,而应该卖文为生。

这个医生是土医生,土医生学的当然是中医,有点儿魔幻色彩像古印第安的巫医似的中医。我听过他很多神乎其神的例子,现在忘记了很多。比如大哥小时候有次撒不出尿来,急得直哭,便去这位土医家求救,土医不慌不忙地告诉母亲,回家拿剪一些两节之间的麦秸杆儿,这样的麦秸杆儿当然都是中空的,而后煮水让大哥喝了即好。回去如法炮制,果然奏效。母亲神服,每每与人举此例证明此人为神医。不过我想,也许仅仅是大哥有尿意却无尿,喝点儿水下去才能产生尿,不喝那脏兮兮的麦秸杆儿,只喝白开水一样会有效。土医生跟江湖医生略有相似,都得玩点儿玄秘来证明其医术出神入化。前车春节回家,发现这位土医在镇上他儿子开的诊所作为主治医生在行医,衣着邋遢,裤子前门大开,可以看见里面的红毛裤。

我的头疼病在他那里总没治好,我那时痛苦不堪,每时每刻脑袋里都像装满了糨糊,那时我怀疑是不是所有的人,是不是人一生都会处于头疼状态。在土医那里每每给我打一针青霉素了事,一针不行两针,两针不行三针,好在我青霉素不过敏,不过可苦了我的屁股,土医的西医注射没过关,有时几乎打到了我的胯骨骨膜上,青霉素本来就是一种让人痛彻骨髓的药,这下更是疼得我下不了地,母亲便背着我从医生家往回走,而且还得对人家千恩万谢,母亲往回走的路上不停地说好话安慰我,说我勇敢,打针从来不哭,不像父亲,那么大的人了打青霉素还咧着嘴哭,我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于是病痛的感觉就轻了。感谢母亲!

但是我的头痛病一直没好,直到母亲怀疑她一直奉为神医的这位土医。而后母亲就骑自行车带我到几十里外的县城就医,那时我很喜欢在县城里就医的感觉,大医院有漂亮的护士和医生,有透明的大玻璃窗和干净的长廊。而在外面就餐时,也能吃到在家里吃不到的美味,其实现在想想不过也是普通的一碗牛肉拉面或者一碗羊汤、一碗豆腐脑儿几根油条而已。有一次碰到一位邻村的姑娘,那个姑娘不停地把她的油条给我吃,我一连吃了好几根,说明那时我是饥饿的,我一直还记着那位姑娘,在孩子时代的我的印象中她美丽得像个天使,不过现在即使面对面也不会认出她了。在县医院里,医生给开回了各种各样的药片,大把大把地吃了之后头疼却也没有马上好,而是随着我后来慢慢地长大,渐渐地才忽略了头痛的存在,头痛病在成长的过程中,不知不觉的好了。我自我分析我犯头疼病的原因,很可能是因为我小时候营养不良,再加上那时大脑更在发育,而又正在接受知识正在动脑筋的缘故吧。记得上初中时有一次我考了全乡总分第一名,又头疼了一次,母亲用醋给我炖了一只猪脑,我吃了之后,头痛竟然马上好了。

其实头痛病的历史,据我所知,至少从爷爷就开始了,据大哥讲,爷爷小时候聪明过人,读了不久私塾先生就对太爷说,这孩子带回家吧,我教不了了,我的学问他都学到了。没读过几年书的爷爷就显现出博古通今饱读诗书的模样,并且写得一手漂亮得罕见的正楷字,几乎全村的春联都找他写。不过爷爷性格乖戾,动不动就对奶奶大发雷霆,据说也是常犯头疼病。父亲在我记忆里也犯过几次头疼病,脑门上找人捏得红红的,而父亲最终也因患脑梗塞而抑郁起来,最后因脑溢血与世长辞。

很小的时候,大约不到两岁吧,我便得了一场大病,那场病一下子使我从一个胖小子变成了瘦小子,而后一直羸弱到青年时代。那场大病我差一点没了小命,家里穷,只好卖掉了一只尚未长大的小猪,用卖小猪的钱去医院挽回了我的生命。舅舅那时候还很年轻,他用扁担一头挑着我,一头挑着小猪,步行了几十里到县城先卖小猪,后到县医院给我看病,后来家里人都说我的命是小猪换回来的。据说住了好多天院,父母与同病房的病人亲属都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某年某月某日那时我可能刚上小学吧,有一远乡卖小鸡小鸭的人打听着我的乳名找上门来,那人正是我当年生病住院时父母认识的病人亲属,父母好酒好菜招待了此人,临走此人一定要抓两只小鸭子留给我家,热情好客不图回报的父母坚决不要,记得母亲说:早知你这样我们就不招待你了,不就是管顿饭吗,有一天我们到了你们村,你不也得管顿饭不是。那人只好作罢。我在一边干着急,养两只小鸭子多好玩啊,它们只吃青草和河里的小鱼虾,它们很会游泳。不过长大后我很佩服父母这种坚决的热情。

小时候我的皮肤好又不好,说好,是因为两个哥哥最喜欢跟我一个被窝睡,他们都说我的皮肤特别光滑,抱着我的时候感觉很好,我那时候肯定像个小玩具吧,嘿,幸福的童年!

说不好,是因为我总爱玩脏水,玩脏水的结果就是身上生疮,生疮后先找本村那位土医,土医先金木水火土一番之后才说,这是因为手上有火啊,火碰到皮肤就容易生疮,后来没治好,我当时就想:他所谓的火其实就是细菌吧?于是母亲又得带我走很远的路去找另一个专治毒疮的土医,专业的就是一不样,取回脏兮兮的外敷药给我敷上之后不久,我的毒疮就好了。

  阿基利斯的死穴是脚后跟,我的死穴可能是家族头疼病史。但我还是有惊无险,逃过了体检部门的重重审查,当上了兵。当兵之后,我依旧保持了阅读的习惯,读军校,撰文章,打球跑步,坚持锻炼,身体棒得真的像阿基利斯,就连“脚后跟”也锻炼出来了。我很少头疼,再也没住过院,虽然免费的军队医院那时一直为我敞开着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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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四面环山,有一条不大的河蜿蜒而过,夏天河水多,能带来些许凉意,但是山挡住了平原的风,盛夏时节仍旧闷热无比,我之所以到现在仍喜欢大雨,很可能就是因为大雨能带来凉爽。其实大雨还带来了河鱼,鱼喜欢逆流而上,河里发大水,河边的我们就依稀能看到野生的鲤鱼鲫鱼草鱼往上流乱窜的黛色的鱼脊。故乡蝉儿特多,夏天整个世界都鸣叫着,让闷热的人更觉心烦意乱,而大雨会使气温下降,蝉儿便噤声了。雨后的林子里会出现许多小孔,把小孔扩开,就会发现里面藏着蝉的幼虫,我们会捉许多回家,炒了吃或者煮着吃,高蛋白的蝉幼虫绝对是美味,对大人而言,那是下酒的好菜。蝉吸食树枝的汁液并产卵在树枝上,使树枝枯死,是害虫,看来我从小就开始为民除害了。不过也有吃青蛙和麻雀的。吃青蛙者很残忍,总是把青蛙抓住,把它的两条后腿剁下来只留肌肉发达的后腿吃,而后仍把它扔到水里去,没了后腿的青蛙在水里愤力地挣扎,直到死亡,青蛙是益虫,吃它伤天害理。而麻雀一直以来毁誉参半,它既吃粮食和水果,又吃害虫,消灭它还是保留它一直有争议,建国初起粮食紧缺,毛泽东听了农民的建议就把它列为四害之一,虽然也有几个明智的学者反对捕杀麻雀。1956年10月,在青岛举行的中国动物学会第二届全国会员大会上,实验生物家朱洗就讲了一个故事:1774年,普鲁士国王下令消灭麻雀,并宣布杀死麻雀有奖赏。百姓争相捕雀。不久,麻雀被捉光了,各地果园却布满了害虫,连树叶吃光了。国王不得不急忙收回成命,并去外地运回雀种,加以繁殖保护。朱洗说:“除了在某些季节麻雀是有害的,其他季节是有益的。”但我印象中君临天下后的毛泽东除了听过江青和林彪的话几乎谁的建议都不予采纳了,北京城墙也是一例,当年梁思成先生哭着喊着硬是没保留下来,结果现在又想重建,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啊?于是乎全民敲着铜盆围歼麻雀,麻雀历史性地遭遇了灭顶之灾,树上的庄稼地里的害虫没了麻雀猖獗起来,据资料记载,上海市第一次灭雀大战进行了3天,灭雀88171只,获雀卵265968只;第二次进行了两天,灭雀598001只。后来农村“遍地虫害”,几个有胆识的科学家斗胆力谏,毛泽东才收回成命,1960年3月,毛主席为中共中央起草关于卫生工作的指示:“麻雀不要打了,代之以臭虫,口号是‘除掉老鼠、臭虫、苍蝇、蚊虫’。”麻雀才得以绝处逢生。我有个已过世的堂兄是捕雀高手,每逢冬天,总喜欢晚上去门户皆无的房子捉麻雀,拿电池充足的手电一照,麻雀无法适应黑暗中袭来的强光,当场就呆了,囊中取物般简单,堂兄有时能抓很多,炒了吃或者烤着吃,我也跟着吃过,倒是也很香,不过烤着吃吃法不雅,每每弄满手满嘴都是黑灰。

我不止一次写到非常痛恨自己某些写作习惯,写着写着就放出一匹思绪的野马来,怎么也收不住缰绳,本来写夏天乘凉却写到了冬天的烤麻雀,每每大段大段的废话,大段大段的牢骚。好了,言归正传,回来继续写乘凉。

首段说到故乡虽然山水相依,夏天依旧闷热。乘凉成了村里人每天晚饭后的必修课,大家不约而同,来到村边开阔的高处,因为这里能有些许清风,有风的地方凉爽且蚊子少。有人带了板凳,有人干脆坐在石头上,有人带了一整张狗皮,有人甚至带了凉席和枕头,舒服地躺在上面。对于劳累了一天的农人,这时候能够优哉游哉的乘凉无意是最惬意的事情。人们或唠家常,或讲鬼怪,心情极佳时甚至唱上一段,父亲的保留曲目是“苏三起解”,有时人们便请求他唱上一段,父亲也从不推辞,并不学女声,而是用男声像唱通俗歌曲那样高声唱道:“苏三离了洪洞县,将身来在大街前,未曾开言我心惨淡,过往的君子听我言……”每每博得一片喝彩声,乡间没有票友之说,父亲不是戏迷,只是听多了,学了个大概而已,好像稍年长一些的人都会哼上一段苏三起解。村里曾经有一个演出队,乡间演出队,演出的那个古老的戏种名字叫“肘鼓子戏”,又叫周姑子戏或者妯姑子戏,这个戏种影响了苏、鲁、皖一代许多戏种的发展,我们老家有个顺口溜:“妯姑子戏,狗臭屁,男的不喜听,女的着了迷。”虽然表演淳朴,但从内容到演技均没法看,的确活跃了乡间气氛,不过水平低的可怜,倒是每逢演出必万人空巷。但这种文化对国民素质的提升怕是没有多大好处,我认为是百害无一利的。即使如此,“妯姑子戏”也比“二人转”要好很多,二人转在我心目中是粗俗到下贱的一种表演,从唱词到演员行头演员动作表情,无一是处,之所以在有些地方能火起来,与当地民众素质有很大关系,试问,哪一个去看二人转的观众目的是纯洁的。在沈阳的时候,电视里竟然经常播放二人转,搞得我换台时不小心看到一眼就连倒三天胃口。二人转这种戏种何时在中国绝迹了,我认为中国全民素质才真正上升到一个高度了。对于民间曲艺,我推崇秦腔、信天游、花儿与少年、木卡姆等,它们大都浑然天成,近于天籁,有点“诗无邪”的意思。

乡间绝无工业污染,手工作坊的污染对天空约等于无,虽然偶有“炉火照天地,红星乱紫烟”的时候,但依旧是“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的纯净天地。故乡夜晚的天空澄净如洗,星星一颗颗清晰地缀在我们头顶,仿佛伸手可摘,诗人天乐夫妇去我家时,被那个遥远的山村星空吓了一跳,看到天空的星星如此清晰地低垂在天幕上,天乐爱人的说法是:“太可怕了!太吓人了!”有月亮的夜晚,可以看到月亮里的山脉,但我们那时没想这是一连串的环形山,月亮被大人们的神话神化了。在我们心目中,月亮里有广寒宫,整个月亮都是嫦娥仙子的领地。猪八戒经常去玩,应该是觊觎人家的美色。而吴刚也暗恋着嫦娥,为了证明自己是真正的男子汉,一斧头一斧头地想砍倒那棵神奇的桂花树证明自己的强壮。而嫦娥独守广寒宫,郁郁寡欢,天天跟可爱的玉兔玩,才不会理这个猪头那个老头呢。倒是我常常为后羿鸣不平,倘若嫦娥和后羿把飞升药分食了,也许嫦娥现在抱着的就不是玉兔,而是跟后羿生的孩子了呢,小嫦娥还是小后羿呢?不是满月的时候,我们甚至能看到月亮黑暗部分的轮廓,一条暗亮的流畅的弧线,这条线是月亮上白天吸收的太阳余热散发形成的呢,还是月亮上居住的人类夜晚的点亮了灯盏?

    我有时候也带去席子跟哥哥一起躺在那里听大人们讲故事,鬼故事恐怖离奇,天下传奇无所不有。比如讲到附近某村,村东头洗衣妇丢的捣衣棒却从村西头的井里飘出来;比如有种漂亮的会移动的花,碰到谁谁就会死,这种花有一个很怪的名字,我忘了;比如某村祖坟里熏出来一条大蟒蛇,蛇被打死之后,该村开始衰败;比如村里某人猎狼(狼在我们那叫马虎),屏住呼吸躺在地上装死,脚蹬着连着猎枪扳机的线,狼来了,以为是死人,低头来嗅这人的脚,此人用脚勾动扳机,狼当场毙命;比如轻功高强的高老十,能躺在田里的麦芒上睡觉,麦子却不倒……我想我有一天若能写出魔幻现实主义的小说,应该感谢孩子时代那段乘凉的日子,那浮想联翩的传奇故事。有时候人们的故事难免讲重了,或是遇到了不爱听的,听着听着,不知不觉就沉沉睡去,民风淳朴,很安全,所以人们甚至父母回家的时候都没管睡着的我和哥哥,我们家就在村头,离乘凉那儿很近。总是哥哥先醒来,发现只剩我们俩人了,而后他把我叫醒,我们俩个孩子一前一后,抱着枕头和席子回家。有时我不愿起身回家,躺在那里凉爽的睡多舒服啊,哥哥就皱着眉头吓唬我,或者说村东坟地里的鬼这个时候该出来了,或者说马虎现在要下山吃人了,我后脊梁一阵发麻,一下子就清醒了,紧跟在哥哥身后,像被人踹了一脚的小狗一样灰溜溜地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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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很喜欢也很擅长爬树,那段记忆模模糊糊,惟一肯定的是在学龄前。那时的农村根本没有幼儿园,大人们都去地里干活了,任孩子在村里自由自在地玩,没听说谁家孩子被拐走,也没听说谁家孩子出了什么意外。

跟我要好的两个小伙伴是同龄同辈的邻居家孩子,我们无所事事,不打架,不骂人,就喜欢玩玩水,玩玩泥巴,整天像个泥猴,我们每每因弄脏了衣服而挨父母的骂。

我们仨最成功的杰作是在家门前的水沟上架起了一座石桥,我是指挥者兼最卖力的劳动者,记得收玉米的时候,堂哥曾推了一手推车玉米从我们建造的桥上通过,那时我的成就感是可想而知的。

现在那条水沟早就填平了,记得水沟边上最早有一块巨大的石头,石头旁边长着一棵笔直的小楸树,楸树长得很慢很结实,我经常用手攀着身体吊在上面玩。有时天都黑了,父母还没回家,我就在树下哭泣着等他们,那绝望的哭泣估计全村都能听见。

那时我经常剃光头,他们都开玩笑说我光光的脑袋像蒋介石,小时候总认为蒋介石是大坏蛋,就很不高兴。其实现在想想,蒋介石不过是一个失败的政治家,而且曾经很辉煌,绝非可以等闲视之的人物,说我像蒋介石,倒像一种赞誉了。

我有时在光头上顶着老虎帽,那是农村缝制的一种像老虎的可爱的帽子,现在估计都可以称之为文物了,手里拿一根木棒,尖声叫着跑来跑去,上窜下跳,扮演着孙悟空,不过倒活像一只猴子。现在过年回家,我有时给我的侄子买孙悟空、猪八戒的面罩,买孙悟空的金箍棒,猪八戒的九齿钢耙,这种时候我总会想起我顽皮的童年。

那时我区别于两位好伙伴的“特长”是爬树,长大后我当过一个阶段的通讯兵,新兵连时,我看到大操场上高耸的用来训练爬杆的电线杆,就想,发挥我特长的机会到了,不过后来我去了军区自动化部门,用不着爬杆,真是英雄无用武之地啊。那时村里的孩子们没有更多的玩具,上墙爬屋成了一种寻找童年快乐的方式。就像我现在养的小狗,总是想往高处爬,往高处跳。大约小狗和童年的我都想视野更开阔一些吧,我们的童年充满了梦想。

村里常见的树有杨树,槐树,榆村和梧桐树,而山上长满松树,河边长满柳树,中国大部分农村好像都是这个样子。再伴上三五十间东倒西歪的灰色茅屋,倒也像一幅古董级的国画。

杨树过于高大且枝丫过细,槐树全身都是刺,榆树爱招毛毛虫。而梧桐树,既光滑又不爱生虫,树身不高不矮,到树冠位置总会分出三四个大枝叉,且树叶阔大而茂密,可以让人安全地隐蔽地停留其间。我最爱爬的树就是梧桐树。其实逢上个别年头,好像是天旱的年头吧,梧桐树叶也会招一种叫“吊死鬼”的虫子,那种虫子喜欢呆在茧壳内,吐出长长的丝,从高高的树下垂下来,很有技巧,看上去灰头灰脑的不是很恶心,而且不像其他毛毛虫,长满有毒的刺。试问哪个农村长大的孩子没被有毒的毛毛虫刺伤过,那种奇痒无比的经历让人想一想都全身发痒。

我家院内紧靠大门口那就有一棵高大的梧桐树,树龄很短,因为梧桐是一种生长极快的树,所以木质疏松,便于做成质量一般但样式漂亮的家俱。

我童年的许多时光就是在这棵梧桐树上渡过的。父母去地里干活时,我便迅速地爬上树,有时甚至带着煎饼和水,有时带本小人书或是破损的大人看的书,比如我那时经常似懂非懂地看一本发黄的繁体字的线装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我懒懒地呆在树上,有时甚至会睡着,却从没掉下来过,据说睡梦中从高处掉下来的人不会摔死。有时那两位伙伴来找我,我不想出去玩的时候,他们在门口喊我的名字,我也不理。看他们俩人窃窃私语,一个说:“他去哪里了呢?肯定又去河里洗澡去了。我们去河崖找他去。”另一个说:“可能又去他姥姥家了吧,他姥姥家有很多好吃的。”我得意地呆在树上,屏住呼吸,一会他们就走了,而我很可能会读一会书,也很可能安然睡去。树下村里的人忙忙碌碌地走着。

树上看村里人的举止,换了一个角度,人生好像也变了一个样。本来平时在人前有说有笑的一对模范夫妻,在树下擦身而过时,却形同陌路,莫非他们有不可调和的矛盾,莫非他们那些说笑都是在演戏。也有在人前不说一句话的青年男女,看看前后没人,竟然拉起手来,有时甚至拥抱一下,自然而美丽。

有家里死了老人的,在家里哭天号地,出来后经过树下时,脸上竟然浮现了笑容;有新婚夫妇,看看前后没人的时候,新郎突然把手伸进新娘的衣领里。

我后来隐隐地感觉到隐藏在树上看人们的种种行为是不道德的,至少有些行为人们是不想让第三个人知道的。便不想再爬树了,但有时实在无聊,童年的我,没有玩具,没有现在的电视,甚至没有更多的小人书,父母不在家,惟有的两个小伙伴经常出远门,剩下一个孤独的我,不爬到树上我能干么呢,还有更让人快乐的事情吗?但后来有一件事使我再不爬树了,就像人类的进化,猿终于从树上走到地上,我这只猴子也终于从树上走到地面上来生活,这应该是长大或者进步吧。

那件事是如此发生的,那天我又在梧桐树上偷窥人生。漂亮的邻家姐姐和堂兄在树下经过,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堂兄竟然突然把手伸向邻家姐姐高高隆起的胸部,邻家姐姐一楞之后,推开了堂兄的手,而后他们像什么也没发生似的继续各走各的路。我在此时忍不住压低了声音咳嗽了一下,但还是让他们听见了,他们不约而同地转回身来,把目光投向树冠并看到了躲在树上我。堂兄的脸色一下子变得铁青,转过身去走了,而邻家姐姐脸刷一下变红,蹬蹬蹬地跑回了家。

我第一次感觉我是多么不应该偷窥别人啊,虽然是他们送上门来让我窥视,我竟然有了一种犯罪感。现在想想,也许生活本来就是两面的,一面是我们平常看到的,一面是我在树上看到的,而树上看到的这一面,除了当事者,是不该让任何人看到的,倘若有人看到了,就打破了生活的规则,就像戳破了糊灯笼的那层纸,那灯很可能马上就会熄灭,也很可能把纸点燃,一切变得无秩而不正常起来。如果堂兄和邻家姐姐的那种举止就是爱情,一种粗鲁而直接的爱情,我则很可能扮演了这份爱情的毁灭者,也很可能伤害到了他们的情感和内心,尽管我还是个孩子。

我狼狈地爬下树,我第一次感觉树是如此的高大和难以攀爬,感觉这棵树是如此的粗壮,如此的难以征服,第一次感觉到了疲惫和对自己的厌恶,对爬树生涯的厌恶。后来我再也没爬过这棵梧桐树,永远地结束了我的爬树生涯。

那年夏天一过,我背起书包,开始了我的小学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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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年过去了,我还能经常梦见童年,梦见童年的那条小河,梦见我们嬉水时扬起的银色的河水。我们在水花折射出的小彩虹里,天真无邪地笑着,露出雪白的牙齿,袒露黝黑的小肚皮。

村前的那条小河弯曲弯曲,却是许多村落的母亲河,这条小河像银色的带子,而这些村落就像带子上串着的珍珠。村子里居住的大都是农民,春生夏长,秋收冬藏,近乎与世无争。这些贫穷而快乐的村子,自古至今也培育出了许多名人,更多的则是庸常地生老病死着的平民百姓。

故乡四季分明,有一个不长不短的夏季,夏季的小河是属于我们的,除了洪水暴涨时我们不敢下水,其余的时间我们大都泡在水里。为了能在水里玩耍,我们甚至逃学。从一大早就去清凉的河里裸泳。河边有洗衣服的女子,我们那时光屁股光惯了,一点也没觉得有什么不自然,或者害羞的。我却怕遇到堂姐等很亲近的人,因为他们会去告诉母亲我又逃学去游泳这件事,母亲定会毫不留情地骂我一顿,小时候的我,是个聪明却杵逆的孩子。

每年都听说河里淹死过人,特别是一个叫南崖头的地方,上游流下来的河水到这里撞到悬崖上不得不来一个急转弯,引起一些旋涡,形成了深不见底而水流湍急的一个潭。传说潭里有让人闻风丧胆的鳖精,会把人拖进水里去。常听说邻村某放羊娃或洗菜的小姑娘莫明奇妙地淹死在这里。不过我现在想想,也很可能是母亲们不想让孩子出危险而编造出来的吧。我们游泳时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南崖头。

河里有鱼,鲫鱼、泥鳅、鲇鱼和白鲦等,这些自然生长在山间小河里的鱼,味道最为鲜美。长大后我四处漂泊,却再也没有吃到过如此美味的鱼。

我们有时还会用自己制作的捕捞工具去捉鱼虾,至于横行的河蟹,我们只需要掀开河边的石头就能捉到它们,而且往往收获颇丰。河水的青草里,水流不太急的地方,总停留着一些极小的河虾,一虾网(自制的圆形的中间为细小网格的捕捞工具)下去,从不会落空。这种虾的味道及营养价值又比河里的鱼高出无数倍。

小时候的心理会影响人的一生,故乡的河里其实没有水蛇,河岸上那些圆圆的小洞其实就是一些螃蟹洞,但我满怀好奇心地用手去挖开的时候,总担心里面爬出一条冰凉的蛇来,以至于这么多年以后,我在梦里的河边捕鱼捉蟹,总是不小心挖出一团或数条让人恶心的蛇。

小学五年级那年夏天,又发大水,上游真的漂下来一具女尸,村里有个勇敢的男子下水给捞了上来,不久来了很少见到的警车,不久女子的家人哭天喊地的从上游山里走过来,远远的那哭声就盖过了咆哮的洪水。女尸年龄不大,我们都去河边看了,她紧闭着双眼,皮肤是我从未见过的那种白晰,湿透的薄衣服紧贴在身上,丰满的乳房若隐若现,那是我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看到死亡。

那天夜里,我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我四处找厕所,却总发现那个溺水女子一丝不挂地跟在我身后。我终于憋不住的时候,眼睛一闭,痛快淋漓地撒了一泡尿,遂后一下子醒了,发现我早已不尿床的我又尿了一次床。

另一次与水有关的死亡是听说的,村里有一个叫小驼子的侏儒,自己在身上绑上一大块石头跳到井里自杀了。这个孤独而可怜的人,曾经送给孩子时代的我一把糖,光是这一把糖,我就认为他不该自杀。我没像上次一样跑着去看他的尸体,却担心他的鬼魂会从井里渗到河里来,并开始害怕河水。

    我逃课的次数越来越少,我可能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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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初恋

2005-05-11 18:24

 

     看过屠格涅夫的《初恋》,这部名著描写了父亲和儿子同时对公爵小姐齐娜依达的恋情。初恋的感觉像无声闪电与少年心中勃发的无声的、隐秘的激情相呼应,而公爵小姐齐娜依达寻求着热烈的、真实的却只能给她带来痛苦的爱情;带给他们痛苦、踩碎他们心灵的人正是少年的父亲。

    也看过张贤亮的《初吻》,其实那也是一场初恋。懵懂少年对初恋的感觉像一场若有若无的梦,通过一次只有少年才可能有的偶遇来开始了自己的初恋,而故事的结尾像大多数初恋的结尾一样,是一个让人惋惜并惦念终生的无奈的结局。还会有初吻那样惊心动魄甚至丧失知觉的轻吻吗?

我的初恋是何时开始的,如何开始的,我竟然记不清了,这绝对不是逃避现任女友的追问。只记得大约是二十一岁那年吧,二十一岁才开始初恋,八零年代的孩子们会觉得我真够老土,或者真够晚熟。但毕竟开始了,并不轰轰烈烈,但也有深夜一些散步的经历,也有冒了夏天的大雨去看她的经历,甚至也见过他的父母,并偶尔留在她家里吃饭。

 

刚开始时,因为她的美丽和善良,也因为我的青春冲动,开始追她,也算不上穷缠死打的追,只是表示对她有好感,甚至没说喜欢她,更不会提到爱这个陌生的字眼,我一直不是一个关于表达情感的人。她应该也是很喜欢我的,虽然我的初恋开始的如此晚,并不能说明我不具备吸引女性的能力和气质。

 

但后来不知为什么,我就厌倦了,也可能是因为我的敏感,也可能是因为我的不成熟,轻易地结束了我的初恋,像看了一场以我和那个女孩为主角的爱情电影。初恋教会我如何与女孩子相处,由于从小家里没有女孩,所以我一直不会与女孩打交道,与女同学从不曾有过超同学关系的交往。那时单纯得见到女孩就脸红,手足无措,半天憋不出一句话来,甚至呼吸都不畅通。

 

在恋爱这点上,我承认我是个懦弱的人,好像总在逃避什么。初恋,我们甚至谈及了婚嫁问题,甚至谈到一些比如将来如何生存等很不浪漫的话题,我那时对未来充满着惶惑,于是主动结束了那场热恋。再后来,我们仍有机会见面,仍有机会在一起,但都阴差阳错地错过了。后来她跟我们共同的朋友谈起她没把握好重归于好的机会,而我呢,心里也隐隐遗憾。

 

那时我在沈阳市军队供职,而她跟随大款父亲在沈阳飘荡。几年后她家发生了一些情感动荡的问题,以至于她随便嫁了一个人。据友人说也是个军人,转业后小两口一起回了她丈夫的老家湖北,再后来听说生了一个孩子,好像是个女孩。再后来就杳无音讯了。

 

初恋对大多数人而言,既是幸福的,又是青涩的。初恋时,我们往往并不懂得如何去爱,如何去珍惜。但我们从未后悔过,因为第一次的恋爱,太具吸引力,我们对爱充满了好奇和冲动。于是飞蛾扑火般的义无返顾,于是有机会就爱了。当我们发现还有更好适合自己的人的时候,当我们发现我们也许还不合适恋爱的时候,又轻率地分开了,徒留下一生的遗憾。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了眷属;是前生注定事,莫错过姻缘。希望所有正在爱着的人,无论是不是初恋,都坚持下去。以免遗憾终生,以免无法回头。初恋如同一场美轮美奂的梦,把这场美梦永远留住吧,带着梦,走完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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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11 18:16

 

喜欢过许多歌,那些歌现在大都成为老歌了。七零年代的人大都喜欢罗大佑的歌,我也不例外,如果你认为七零年代的人大都喜欢别人的歌,而不是罗大佑,那么我就算是例外了。很多年前,我只喜欢他一个人的歌,从《恋曲1980》一直听到《恋曲2000》,之后罗大佑的歌好像再也找不到从前的感觉了,虽然我们的心可能没办,但歌变了,罗大佑也变了。

我现在的敏思导语就是一句歌词,这支歌的名字就叫《歌》,曲作者是罗大佑,而词作者,又是我喜欢的一个人——徐志摩,很难想像徐志摩在那个年代能写出如此动听的歌来,不得不让人折服于他的才情。全词如下:

当我死去的时候 亲爱 

你别为我唱悲伤的歌

我坟上不必安插蔷薇 

也无需浓荫的柏树

让盖着我的轻轻的草 

淋着雨也沾着露珠

假如你愿意 请记着我 

要是你甘心忘了我

在悠久的坟墓中迷惘 

阳光不升起也不消翳

我也许 也许我还记得你

我也许把你忘记

我再见不到地面的青荫 

觉不到雨露的甜蜜

我再听不到夜莺的歌喉 

在黑夜里倾吐悲啼

在悠久的坟墓中迷惘 

阳光不升起也不消翳

我也许 也许我还记得你

我也许把你忘记

我一直认为在歌手与诗人之间,罗大佑的气质更像一个诗人。他的歌词经常入选一些华语年度诗歌选本就是一个旁证,虽然《现象七十二变》入选大学课本有些让人不以为然,也算作罗大佑更像个诗人的旁证了。罗大佑还给诗人余光中的《乡愁四韵》配过曲:

给我一瓢长江水啊长江水 

那酒一样的长江水 

那醉酒的滋味是乡愁的滋味 

给我一瓢长江水啊长江水

 

给我一掌海棠红啊海棠红 

那血一样的海棠红 

那沸血的烧痛是乡愁的烧痛 

给我一掌海棠红啊海棠红给

 

我一片雪花白啊雪花白 

那信一样的雪花白 

那家信的等待是乡愁的等待 

给我一片雪花白啊雪花白

 

给我一朵腊梅香啊腊梅香 

那母亲一样的腊梅香 

那母亲的芬芳是乡土的芬芳 

给我一朵腊梅香啊腊梅香

这首诗经过罗大佑的深沉回还的配曲,经过罗大佑深情的吟唱,让人思乡之情油然而生,肝肠寸断。而罗大佑还给另一首经典的诗歌配过曲,这首诗好像入选过高中课本吧,不过我是从一些诗集里读过的,好诗的特点之一就是能让人过目不忘,这首诗名曰《错误》(歌词有些小改动):

我打江南走过

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

 

东风不来 三月的柳絮不飞

你的心是小小的寂寞的城

恰似青石的街道向晚

蛩音不响 三月的春帷不揭

你的心是小小的窗扉紧掩

 

唉呀妹子你那如泣如诉的琴声

可曾道出你那幽怨哀伤的梦

我嗒嗒的马蹄是个美丽的错误

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后来我想改变自己,也听了一些别人的歌,开始喜欢李宗盛,但对罗大佑还是痴心不改。喜欢李宗盛的《爱的代价》、《当爱已成往事》和《鬼迷心窍》,这三支歌过于经典,以至于我总是忽略了李宗盛的其他经典之作。喜欢吟唱这三支歌,从词到曲,我偏激地认为如果汉语歌曲都能达到罗大佑和李宗盛的水平,对全民族艺术品味和文学审美能力的提高都有好处。现在中国的文艺太倾向于大俗了,连某些知名的作家都如此,更别提某些三流歌星了。

《鬼迷心窍》也像一首如泣如诉的诗,让人唱个不停,对往事回忆,对未来的渴望,对内心隐秘世界的深藏,对爱情的无怨无悔:

曾经真的以为人生就这样了

平静的心拒绝再有浪潮

斩了千次的情丝却断不了

百转千折它将我围绕

有人问我你究竟是那里好

这麽多年我还忘不了

春风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

没见过你的人不会明了

是鬼迷了心窍也好

是前世的因缘也好

然而这一切已不再重要

如果你能够重回我怀抱

是命运的安排也好

是你存心的捉弄也好

然而这一切也不再重要

我愿意随你到天涯海角

虽然岁月总是匆匆地催人老

虽然情爱总是让人烦恼

虽然未来如何不能知道

现在说再见会不会太早

除了这二位大师,也偶有让我喜欢得不得了的歌,比如刘若英唱的那首《后来》。后来我想为什么我喜欢这支歌,一则是因为这首歌刘若英演绎的太成功了,看《后来》的MTV,我们简直投身其中,此情此景,如看见一朵洁白的栀子花戴着血珠在清晨绽开;而更重要的是,后来这支歌的歌词我感觉也是一首诗,句子干净利索,用词恰到好处,一句简单的白描:“栀子花 白花瓣 落在我蓝色的百褶裙上”,水平已远远高出当今其他歌曲,分明就是诗的语言,这种句子,不是刻意写就能写出来的,“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领悟者无不拍案:“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再者,歌词直抒胸臆,反复吟唱因而充分表达了情感,里而遗憾和回忆的味道颇浓,引起听者的强烈共鸣和钻心的痛楚,“只是当时已惘然”啊!歌词还通过“栀子花”、“夜晚”、“十七岁仲夏”、“受伤”、“倔强”、“笑和沉默”等词语引发听者的联想,扩大并留足了听者的想像空间,使歌词成为了经典的诗作。《后来》的歌词如下:

后来 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

可惜你 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

后来 终于在眼泪中明白

有些人 一旦错过就不再

栀子花 白花瓣 

落在我蓝色百褶裙上

“爱你” 你轻声说

我低下头闻见一阵芬芳

那个永恒的夜晚 十七岁仲夏 

你吻我的那个夜晚

让我往后的时光 

每当有感叹 总想起当天的星光

那时候的爱情 为什么就能那样简单

而又是为什么 

人年少时一定要让深爱的人受伤

在这相似的深夜里 

你是否一样 也在静静追悔感伤

如果当时我们能不那么倔强

现在也不那么遗憾

你都如何回忆我 带着笑或是很沉默

这些年来 有没有人能让你不寂寞

后来 我总算学会了 如何去爱

可惜你 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

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

有些人 一旦错过就不再

永远不会再重来

有一个男孩 爱着那个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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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香花开

2005-05-10 11:00

 

 

出了九棵树城铁地下出口,经过果园环岛旁边一个叫漫春园的小公园。因为公路扩展,公园破烂不堪,惟留下一座高耸的公园大门牌楼和几排树木。

  春天来了,树木都换了清新的绿衣裳。最惹眼的是那几树桃花,并无一片绿色,分明就是几大朵粉色的云朵,让人诧异于春天的华美。

  还有一种花,也悄悄地开放了,因为是很不起眼紫灰色,走过的人都把目光给了桃花,而冷落了这些紫色的小花。这就是丁香。一个即将消失的公园里的丁香,顾自开放着,也许还会独自凋零。

  好在有我注意了,记得以前我在某篇文章里就写过丁香:我见着了丁香,南唐中主也见着了丁香,戴望舒也见着了丁香,我们三个的魂便穿越时间相逢了,这是丁香给我们的缘。

  记得那时在遥远的沈阳,我住所的后面就有一大排低矮的丁香树,春天的花香总是悄悄地爬进楼来,提醒我它是落寞的,提醒我它是多情的。

  我不知道北通州这紫丁香的暗香是不是也能飘得很远,是不是夜里也能安抚一些失眠的人,现在走上前去,摘一朵放到鼻尖上,一样沁人心脾,一样让人想起那些忧郁的诗人,那些带着芳香的灵魂。

  最喜欢南唐中主的那句词:青鸟不传云外信,丁香空结雨中愁。

也喜欢望舒的那首诗:撑着油纸伞,独自/彷徨在悠长、悠长/又寂寥的雨巷,/我希望逢着/一个丁香一样地/结着愁怨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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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情

2005-05-07 01:17

 

  下了网,出了网吧门,有些饿了,转身走入一家小酒馆,一个人吃火锅的感觉很好,总想邀人共进晚餐,结果种种原因还是一个人,于是很习惯了一个人吃,点一盘菜,一盘肉,一盘其他,再点一壶酒,对着黯淡的灯火一个人开始啜饮,体验孤独的滋味,表面看起来应该是悠哉悠哉的模样。
  我对面坐着两个男人,他们在边喝边聊,很高兴酒馆还是我们男人的天下,不过看起来他们忧伤的很,都是黯然神伤的样子,好像其中一个还在落泪。唉,谁都会遇到难以排遣的事情啊,但愿我看起来不是那么潦倒。
  出了酒馆,我发现马路上的车都变了模样,都变成了软软的像刚出炉的面包,我一点也不怕它们了,我知道它们撞到我会被我碰伤的,所以我横冲直撞地走,结果是什么也没发生,它们完好无损,我也没显示特异功能的机会了。
  我习惯突发奇想,或者呆呆地思想,反正我一直认为,精神是第一的,物质是第二的,这也是我的初恋划上句号的原因。我知道那个女孩的思想与我很不相配,虽然是她离我而去,我却感觉如释重负,抬起头来扬天大笑,哈哈哈三声,没想到脚下一不留神踩在一堆软软的狗屎上,人就是这么回事,得意忘形之际往往会遭到意想不到的打击,所谓乐极生悲,我还真是幸运。
  有人说我是天才,也有人说我是神经病。说我是天才因为我的直觉总是那么正确,还会写几句歪诗。说我是神经病是因为我在单位里与其他人是多么的格格不入,多么的与众不同而又目中无人,这不是神经病是什么啊?
  我是神经病,却不神经质。比如某天早上我从我那宽大的双人床上发现一根长长的头发,我绝对不会神经到告诉我未来的女友这根头发的存在,我不怕她们的超感觉,她要是能感觉到了,定是病得比我还厉害。
  一根头发说明什么呢?可能说明我可能是个很放荡的人,昨夜我没“孤独”。而更可能的是我的床上躺了一根头发其实也说明不了什么,因为床单上有一根头发还有以下几种可能:一、我的床单与被套什么的总是随了单位的一起干洗,单位有女同志,女同志有长发,没法证实她们的长发有思想,会一直呆在它们主人的被套床单上;二、我们共用一个洗漱间,拖把扫把什么的都是共用,上面肯定会有她们的长发,要是我再用,没准哪根头发由于异性吸引,会飘到我的床上;三、有时女同志会跑到我房间来,注:我连她们名字都记不住,请大家不要胡思乱想。跑到我房间来可能是为了借故事书,至于诗歌散文小说之类她们好像还没长那个脑袋。大家知道,人都是会掉头发的,昨夜我就作了一个梦,梦见自己谢顶了,唉,他们说聪明绝顶,我好羡慕聪明人啊,可是当我自己真的在梦里绝了顶,我感觉好可怕啊好可怕,仿佛一下子苍老到了让人绝望的程度。人都会掉头发的,难免她们在我房里逗留时不会恰巧勉勉强强掉几丝长发。
  可是我为什么要解释这么多呢?一则说明,我有病,病得不轻,有些絮叨,注意,多数精神病人都如此症状;二则说明,我很勇敢,他们说越描越黑,但我不怕描,看来我真是很勇敢,勇往直前的勇敢。
  煽情为何物啊,查查八九版的词海,竟然没有这个词,这就找到了辞海要经常更新的原因了。1989年那时候,谁知道煽情啊,那时候好像也没大腕这些词吧,这些词好像就是各类大腕们不经意弄出来的,是他们做秀的时候弄出来的,就像他们不小心生了个私生子一样,好像做秀一词八九版的词海也不会有吧。之所以把这篇文章名为《煽情》,是因为有人会评论此篇文章说,黄离在煽情,而我却不晓得煽情为何物。唉,何谓生不逢时,生下来就时过境迁了,那天网友凤梨在榕树底下就说我应该生在唐代作一个书生。
  某天我在楼顶朗读一首诗,却不是唐诗,而是一首老外写的很长的诗。正读到意气风发之时,天空掠过一阵鸽哨,读者马上就会想到,事实也是如此,因为我说过我很幸运,不知哪只不解风情的鸽子恰在那时遗下一滴矢来(屎字不雅,学习前人,假借为矢),正滴在我那省吃简用购回的精装诗集淡蓝色页面上,大煞风景之际,我装出来的潇洒与斯文一下子全没了,随口放出一句国骂。一下子从欧洲绅士的踌躇满志仪态万方回归到中国平民的劣根性上,刚才仿佛欧洲鸟语花香的空气一下子也变回成这个城市重度污染的发酵似的气息,在这个氛围里,哪里还有什么诗情画意。
  因此我可以理直气壮地说:如果今生我的理想没实现,不是我的错,是矢的错,是鸽子的错,是空气的错,反正不是我的错。看到没有,朋友们,我就是这么会给自己找借口。谁没有梦想啊,但成功的又有几人,与自己过不去的才真是傻子呢。电视里半边天节目正在讲述一个芭蕾女孩的生活故事,她美丽而专注,却似乎很傻,我照照镜子,发现正在写东西的我也美丽而专注,也很傻,她是单身的,我也是单身。才发现,在这个世界上找到与你有共同点的人其实很容易。
  这个夜晚又要结束,睡着时,夜晚不再属于我,但明天属于我。前世与来生我也不相信,但今生属于我,走过了就该知足,这是我写给自己的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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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小的时候,我拥有了第一本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是本厚厚的泛黄的线装旧书,字体是繁体字,从右到左竖排。那时候很小,字都没认全,更不用说繁体字,虽然父母那一代人倒是还会使用繁体字。

但我还是对这本书爱不释手,每每拿出来翻阅一番,还没养成查字典的习惯,所谓“秀才读半边”,好多字都是猜着读的,我想肯定读错了许多字,如果大人听了,会笑掉大牙的。我小时候就很善良,不想把别人的牙笑掉,于是乎默读。

由于字都认不全,也由于年幼的我根本无法想象发生在遥远的苏俄的故事,里面的环境、人物性格和冲突,也是似懂非懂,一半看,一半猜。那时我或许躲在树上,或许坐在院子里的小板凳上,或许躲在某个墙角,利用我的想象,来看一本与我年龄极不相称的书。大人看了或许会觉得滑稽,而我却在锻炼着自己的猜字能力,拓展着自己的想象力,以致于慢慢地导致我拥有了无边无际的想象力。

小说的魔力在那时也体现了出来,我有时感觉我就是保尔·柯察金,随着情节的发展,我的命运在起起伏伏。我那时感觉这本书与革命与战争无关,只是一个人的传奇经历和爱情故事而已,并为冬妮娅和保尔不了了之的爱情而惋惜,可见一个人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理解爱情了,超出了现在所谓专家的经验,不信,你仔细回想一下,是不是也是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向往爱情,甚至有了性幻想。

这本书在我的频繁的翻阅下锁线慢慢断了,前封和后封不知去向,后来扉页和衬页也不见了,书越来越薄,四角都翻折起来甚至磨掉了,书的形状往椭圆方向发展了。再后来,全书不知所踪,现在当然更不可能找到了。很可能让人拣了去卷喇叭烟卷一支一支地吸进肚子里去了,也可能藏在我家某个尘封已旧的角落。

而后来我学王力先生的繁体版的《古代汉语》,竟然很流畅,几乎所有的字都能认识,我想与我小时候拥有一本繁体版《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不无关系。而那本旧书,应该算作我的文学启蒙读物了,我从小除了小人书没读过一本儿童读物,现在想想,真是荣幸,我总认为国产童话的想象力不够,语言锤炼的不够,而文采也没达到足以熏陶儿童的程度。而老翻译家和老一辈编辑使那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语言成为典范,不知不觉中我受益匪浅。

前两年读王小波的《我的师承》,这篇短文就对文学作品的翻译作了褒贬,有肯定必然就存在着否定,像查良铮和王道乾翻译作品为什么如此经典,一则是因为二位的文学功力高,二则是因为二位严谨的翻译态度。现代儿童作品过于浮躁,急功近利,导致中国当代儿童文学无经典可言,可怕的是,读那些平庸作品的正是接受能力极强的少年儿童,这可就害苦了孩子们,其实他们更需要深沉的纯粹的文学作品。我读的那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肯定也是像查先生和王先生一样具有严谨治学态度和相当文学功底的老先生。希梅内斯的《小银和我》从语言上来说是一本相当经典的儿童读物,又有几位家长给孩子们买过,他们总是受了出版商的蛊惑而大批购买幼稚的儿童读物,我对大多数出版商的不负责任而耿耿于怀。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不敢自诩为钢铁,但哪怕是块砖坯,也得有个锻炼过程。人在成长过程中有两个是相当重要的,一个是思想的形成,一个是身体的形成。这里的思想我想把它作为广义的思想,它的形成包括了所有与思维有关的活动,如道德观念、知识获取、精神追求,是极其复杂的过程,需要大量的经历、模仿和阅读。而身体的形成则需要粮食和锻炼。

小时候由于父母正值壮年,家境尚好,一日三餐倒是不用发愁,尚能填饱肚子。不过农人家的孩子,从小就是要下地干活的。我现在身体很棒,稍加锻炼就能媲美健美先生,就是因为我小时候干了大量农活打下的底子,而绝不是在服兵役期间军训的结果。

那时候用原始的工具——铁锨来翻地,而不是用耕牛,村里有耕牛的人家并不多,只有用人来代替牲畜了。记得有一次,我一个人去翻地,天将黑了,有经验的老农跟我说,今天这块地你翻不完了,早点回家吧,我却一个劲儿疯狂地一锨一锨地翻下去,直到后来母亲打了昏黄的灯笼来田里找我,那时我家的那块地刚刚被我翻完。我是持此种态度的人:地里的活反正要干的,如其留着明天来干,不如今天就干完。这种大劳动量对我幼小的身体无疑是种磨炼。

而最考验人耐性的却是雨后从黄粘土里拔花生,花生最适合种在沙地里,因为联系花生果实的根蒂很脆弱,沙地的阻力很小而且不粘着在花生上,花生很容易干净利索地拔出来。而雨后的黄粘土牢牢的附着在花生上,根本无法一起拔出,需要一颗一颗的把它们同粘土剥离,一大片花生地,成千上万株花生,每株都有数十颗果实,想想吧,每一颗都要在夏末秋初的烈日(“秋阳以曝之”,历来初秋太阳是最毒辣的)下用饿着肚子用手把它们跟粘土分开,那对人特别是年幼的我是何等的考验啊!

小时候能经常体验饥饿,在地里干农活,很少有带饭的时候,由于体力透支,而有时根本不吃早饭就下地干活去了,往往在地里熬到中午甚至午后,所以很容易饥饿,经常饥饿。饥肠辘辘会给人一个好胃口,现在经常听说小孩子得胃穿孔这种病,那肯定是没被饿过的孩子,我将来有了孩子一定经常让他挨一下饿,这样对他的身体是大有好处的。我的胃就很好,从没得过胃病,自己分析着,一则是因为我小时候经常挨饿,胃的收缩性很强;二则是我小时候既然经常挨饿了,所以任何食物对我而言都是美味,从不挑食;三则我小时候爱偷吃家里珍贵的花生,据说生花生养胃。

有一次我自己去收花生,天已经黑了,那晚没有月亮,一个人饿着肚子推着满满一手推车花生(这种小推车就是淮海战役时支前民工们给八路军送粮送衣送弹药的那种手推车,一般的革命博物馆都有,记得我在山东滕州某军校受训时,作为优秀学员去徐州淮海战役纪念馆参观,那里就有这种独轮手推车)顶着星光往家里走,好在山村的星空明亮。那块花生地在我们乡最大的水库后面,不远处就是我爷爷伯伯们的坟堆,离村子大约有五六华里远,且都是崎岖的山路,首先要绕过水库,我选择了走水库大坝。我在大坝上停下车,扯直了嗓子对着夜色里茫茫的水面大喊大叫,隐约记得是一种歇斯底里的发泄或者是一种向命运挑战的誓言。

而后,我轻松了许多,浑身又充满了力量,推起手推车往两三点星火的村子赶去,快到村口时,母亲又提了那盏昏黄的旧灯笼,急急地迎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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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村里人家都没有电视,其实七零年代末城市里电视机也没有普及。还记得在济南军区指挥自动化工作站工作的时候,我所在的技术室室主任姜岩飞把他父亲家的旧电视搬了来让我们这些学电子的鼓捣着玩,姜主任的父亲是姜春云先生,当时贵为山东省省委书记,那台旧电视据姜主任说好像是其父七零年代在泰安任职时用过,这是一台十七八寸的黑白电视机,据姜主任说那时能拥有这样一台电视机也不错了。当时像这样的人家都以拥有一台黑白电视机而心满意足,何况广大平民百姓?可见当时物质财富的贫乏,而经过文革的洗礼,大多数娱乐形式都被当作毒草铲除了。

城市尚且如此,乡村自不必提了。文革中传统戏剧不让上演,仅上演可笑的样板戏,导致改革开放后,农村没戏可演。那时每家每户都有一个娱乐终端——“广播”,广播是结构简单,声音容易失真但尚能听清的一种有线接受设备,一般是以县为单位的范围内建立起全县联网的广播系统(现在好像全国都没有了吧,广播也应该算作文物了),但广播里播出的内容大都是新闻和国家政策,或者某镇某村某人的光荣事迹。1976年几位伟人逝世的消息也是从广播里传出来的,据说最初听到这些消息的村人大都呆住了,之后号陶大哭,仿佛天塌了,我那时尚不记事,混沌的记忆里好像是有不少人在哭。

八零年代初广播还存在于我的老家,可能也存在于全国其他农村。不过随着七九年的改革开放,广播的娱乐性也越来越强了,能放点儿黄梅戏、吕剧或者相声什么的,偶尔也能播一些当时的流行歌曲,其实都是“流行”了好多年的,比如《沂蒙山小调》、《南泥湾》等,最吸引人的要数广播里播放的评书——《岳家将》、《呼家将》、《杨家将》等,由此成就了一批老艺人,刘兰芳、单田芳这些人成了村人的偶像。每到播放评书时间,大伙都搬一张小板凳,围着广播坐成一圈,可见“人民需要娱乐”。不过这段记忆有些模糊,另一种印象是,这些评书是收音机里播出的,而非广播,不过,那时连收音机在农村都没有普及。

电影成了最重要的娱乐形式,乡村条件简陋,电影都是露天播放,电影成了我们具象地了解外面的世界的主要方式,有些农人一辈子都没出过远门,没到过城市,但是通过电影,知晓外面有一个神奇的花花世界,尽管那些电影现在看起来大都是较为朴素的。城市里那个时期也有露天电影,记得有支歌的名字叫《露天电影院》,词曲写的一般,没有流行起来,但这个现实的歌名勾起了人们的许多回忆。

那时候乡镇不叫乡或者镇,叫公社,这个名字很莫名其妙,大约跟巴黎公社有点联系,而商店还叫合作社。现在有些老人还把乡镇政府驻地叫公社,把商店叫合作社,把姑娘叫成“识字班”,“识字班”是比公社和合作社更老的词,语文出版社出版的《莒县方言志》里如此解释“识字班”一词:战时(主要指建国前夕共产党与国民党的内战)未婚女子的一种学习组织,现在还用来指未婚女青年。

每个公社都有一个放映队,其实一般也就是由两个放映员组成,我们公社两位放映员都姓刘。由于挨村放映,他们几乎认识全公社的人,所有的人也都认识他们,他们一般用小推车推着电影机和发电机隔村去放,走在路上时总会有孩子们向他们探听放影信息:“今天哪庄演电影啊?”我们那习惯把村叫庄。

故乡保留了太多的古词古音,以至于我们普通话都说不好,山东男子无论从事什么职业,无论学历多高口音却怎么也改不掉,如迟浩田、张万年、姜春云、宋平(宋先生出生的村子和我们村仅隔一座不大的山)、李肇星这些身居要职或曾显赫一时的人物都讲着一口土得掉渣的山东话,我在南京某军校(该军校所在地曾经是前南京军区司令员许世友的猎场)进修时,某天坐在山坡上与同学聊天,山脚下走过两位将军,其中一位将军老远听到我说话就操着浓重的山东话搭碴说:“听口音是我老乡!”此人是某省省军区司令员,来这座“四面环山一条路,中间夹着两水湖”的军校开会。这座军校四面环山只有一条隐蔽的水泥路从遥远的大路上叉出来弯弯曲曲抵达军校大门,山上山谷都是茂林修竹,还有一些寺庙,据说还有狼出没。校园里有两个深不见底的潭,潭里有鳖,更使这两个水潭显得神秘莫测。提到这所军校的大门口,让我忆起关于我的一件往事,军校学员是需要站岗的,那天天快亮时轮到我站岗,站完我的时段后,接岗的人睡过了头没来,于是我又坚持了半个小时,那位同学还没来,我便把冲锋枪往岗亭一扔,自己回去睡觉了。此时到了早操时间,这所军校的最高长官大队长及全体学校领导也亲自跑步,经过大门口时,发现没人站岗,只有冲锋枪傻呵呵地立在那里,当然要追究责任人了,结果各打五十大板,我和那个未接岗的同学每人写了一份检讨书,好在没给我们处分。我想我的文笔在那段时间有了质的飞跃,因为短短的一个月内写了三份检查,除了上述检查,还有一份记得好像是跟老乡们夜不熄灯偷偷打“够级”(山东人必会的一种较复杂的扑克玩法),另一份则是拿着一根长长的竹竿与同学打闹,不幸又让爱散步的大队长撞见。这些检查需要很聪明地写,既要让领导觉得你认错态度端正恳切,又得让领导感觉“罪不至死”,甚至可能的话,通过字里行间的心理暗示,让领导感觉你非但无过,反而有功,另外,还得顺便露一露自己的“一手好字,二分才情”。这样我的文笔能不进步吗?想想我真是不可救药,作为军人都如此顽劣,比孙悟空还反斗。

山东女子的普通话却说得很好,许多优秀的演员和女主持都出自山东:如倪萍、陈好、秦海璐等等。据说文学水平越高的人普通话越差,可能有一定道理吧,我的普通话就很差J

我们打听在哪个村子放映,如果是很远的村子,我们便会算计何时能轮到我们村。如果是不算远的村子,我们会毫不犹豫地喊上伙伴们三五成群地去看,有时我们会走很远的山路去别村看电影,有时还要经过一些传说闹鬼的墓地,比如由于修道,古乍石村路边坡上路出了半个墓穴,晚上更加恐怖,况且我们是小孩子。而那时放映都用发电机,所有的村子几乎都还没通电,当然也没有路灯了,赶上月黑风高的夜晚,我们只有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乡间的小路上了,而有些人又偏爱编织鬼故事。

早些时候电影放的大都是《地道战》、《地雷战》、《柳堡的故事》、《江姐》、《一江春水向东流》、《刘三姐》之类,由于某些影片反复播放,以至于我们连台词都能背得烂熟。到了后来慢慢地也开始放港片、外国片(特别是东欧片,跟当时政局有关吧)和国产的《少林寺》、《神秘的大佛》等功夫片了。

如果在我们村放,孩子们就早早地拿了板凳或者椅子来占地儿,占据有利地形对我们来说似乎至关重要,一般都是帮自家人占,有时也受街坊邻居委托帮他们占个把位子。甚至用石块摆成一圈或者用粉笔画一个大圈,言外之意就是圈内我已经占下了,后来的诸君另择别处吧。有时有人眼红你早早占下的有利地形,想侵犯你的领地,这时就会引起争吵,不光小孩子吵,大人也吵,有时会吵得很凶,打破脑袋的时候都有。可见大伙儿对电影艺术的喜爱,可见大伙儿对娱乐的需要,可见农村那时娱乐方式奇缺。

放映员用一台或两台老式的放映机放映,用一台放映时每集中间总会停几分钟换片,用两台放映时上下片进行恰当的衔接就可以避免这种现象。幕布是临时挂起来的,或者挂在适当的两棵大树中间,若没有合适的还要另立两根大木杆子,有时风大,幕布要牢牢地系紧,因为是露天电影,下大雨当然就没法放映了,这会成为我们小孩子最遗憾的事。而一般的小雨,放映都不会停,犹记得小时候顶着毛毛雨看电影的幸福感觉,现在躲在星级影院看电影的感觉绝对无法与之相比。

幕布是透明的,前后看都一样清晰,看背面我们那儿叫看反面儿,除了字是反着的,人物场景倒是不受影响。看露天电影去晚了,正面的有利地形都让人占尽或者坐满,宽绰地坐在幕布后面看反面儿也不失为很好的选择。而一些青年男女却喜欢躲在人群之后,躲在边缘黑暗的地方看电影,也许那些反复看过的电影对他们早已失去了吸引力,吸引他们的,是异性。有些爱情就是从露天电影场开始的,有些能开花结果,但大多数不了了之,山村停留在古老的媒妁之言的时代,这段爱情将成为他们各自内心深处隐密的甜蜜和酸楚。唉,那些美丽的长辫子,那些健壮的小伙子。

这些年偶尔回家,很想再看一场童年的露天电影,却听说那两位电影员早改行做起了生意,露天电影早已没了。娱乐方式也逐渐多了起来,至少每家都有电视机,也安装了有线闭路系统,而曾经印满我们的小脚印的乡间小路也不多见了,都改成了平坦的柏油马路,外面的世界离村子越来越近,那些遥远的喧嚣着的花花世界像涌上来的海潮,用不了多久就要淹没我的故乡。我怀念露天电影,它曾经给我们这些山里孩子许多梦想,给我们对面世界模糊的认识,给我们求知的欲望,给我们远行的勇气。但我现在不知道我们走出大山,远离大山的淳朴是否正确,是回归大山做庄子梦里一只自由蹁跹的蝴蝶还是困在都市钢筋水泥的丛林里苦苦地求索呢?

然而,露天电影没了,山村已不是我儿时的山村,我的童年被岁月轻率地抹去,永远无法找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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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

2005-05-11 18:18

 

黑色咖啡壶,烧穿了,黑色咖啡豆,还没研成粉末,你说我该怎么办?妹妹。

我想我还能够,靠思念延长生命。太阳未升起前,我的诗燃烧如火。我取暖,煅造一把伤害自己的剑。

我可以,数着墙上挂钟的滴答声,或,碟子里的豆粒过日子,你还不来看看,即将虚无的我。

无法存在,想象的浓香把我一点点融化。我快找不到自己了,每次梦醒我都发现自己少了又一个器官。

我想我还能够,靠自裁使自己清醒,我用剑割掉身上的孤独,并借疼痛坚持到天明。

你还不来拯救,或者欺骗我,夜还长啊,星星沉甸甸缀满天空。用怎样的羽翼,才能游出这黑暗。

但愿你不是,躲在同样漆黑的角落,数着自己的脚趾头坐等天亮,寂寞的清泪断断续续。

那天我在院子里拣到一颗心,我捧着这颗滴血的心,却找不到它的主人。我对着自己空空的胸腔,百思不解。

我的葡萄架上结满成串的青果,我嘴唇所能触及的,都要留给你。你有空着的篮子吗?

我画了一片属于自己的海,我想你可以随意泊你的船,即使船上载满疲惫、伤痕、忧郁和抱怨,还插着骷髅旗。

但愿你不是,拖着丁当响的影子,一个人飘在月光里,如一枚被毛毛虫镂空的梧桐叶子。

那天我终于跑到大街上,我感觉你正走在我这座城市,一个窗口一个窗口的寻找我。

那天我终于,喝多了。一个劲儿喊:咖啡!咖啡!朋友端过来一杯滚烫的苦咖啡。

我看见绸缎般的液体,如碧波荡漾的湖,每一个涟漪都是你的笑脸,不忍喝下浅浅一口……他说他第一次看见了我的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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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

2005-05-10 11:02

 

 

孤独是一味致死的药。

你居住在那间小房子里,远离人烟,远离自己的过去,在这片无边无际的闲暇里,品味孤独。

孤独是苦味的,细品之下,略带一丝儿甜。

你漫无目的地走着,如一枚成熟的蒲公英,随风飘荡着,一种无所倚傍的自由。

孤独在黑暗里,如阴险的黑狗一而过;孤独在黑暗里,如明灭的香烟,而袅袅的烟雾也没人看见。也如你,悄无声息地融入了孤寂里。

你心里想着:背叛,抗争。

仿佛所有的人都曾伤害过你,你要去伤害所有的人。一声蔑视的轻笑,一声声色俱厉的呵斥,一场被排挤出局的游戏,一个悲剧故事的主角。

孤独的人如一盏灯,自己在水深火热之中,却照亮了别人。孤独的人高姿态的高处不胜寒,低调者如一枚铺路的石子,默默奉献着,不经意间将自己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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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茶

2005-05-07 01:24

ECHO:
  你来信责问我为什么总说自己孤独,为什么总说自己的苦,就连茶也是苦的,且总谈及酒,这么醉生梦死可不好啊。说我不是有自己的理想吗,不是有自己的梦吗,难道这些都让这些茶的苦给遮掩了,难道这些都让酒精给消融了。
  其实就算我韬光忍晦吧,人生总是有起起落落的,什么是甜,甜是与苦对比出来的,若是没有苦,就不会有甜。茶也是,刚喝是苦的,久了,就品出其中的香来了。
  不过中国是茶的国度,有所谓茶文化。这封信不叙友情,只与你切蹉一下关于茶的知识,纯是讨论,绝非卖弄,我可是茶文化的门外汉啊。
  早在黄帝时,便有了茶,他曾以茶解毒。不过茶于唐代开始盛行,陆羽著《茶经》、创茶具之后。
  喝茶又叫品茗。陆羽的《茶经·一之源》里有这样区分:一曰茶,二曰槚,三曰蔎,四曰茗,五曰蕣。这里的茗是茶芽的意思。而品茗时的茗却是茶的通称了。
  当然喝茶不是一饮而尽,必细细啜饮,在悠然之中体会其中的滋味,连人生的苦辛也一一觉出。连契诃夫也知道中国人喝茶与酒不是一饮而尽,而是一口一口地啜,且未饮之前先举杯说:请。他由此而盛赞中国人的懂礼。
  茶自古以来便与礼仪密不可分,旧时定婚聘礼叫做:茶礼,受茶等。可见茶在人类社会交往中的重要地位。
  喝茶喝久了,看书看久了,特别是与禅有关的书,总感觉看书就是喝茶,喝茶就是看书,那种自在与相通的感觉不是每个人都有的,这个人必须是嗜茶者和书虫的统一体。好在书是看不完的,茶也品不完。
  茶树开花很美,不过这区别于茶花,它们开的花是纯白的,也如茶一样,飘出悠远而细细的香,倘若你居在茶丛里,你定会永远心旷神怡。听我的话,某天你老了,就去当一个采茶女吧,你会一下子变年轻的,如现在的你。
  说到此篇文章的缘起应与苦茶有关,周作人先生的散文集《苦茶》我看了,不过里面没有一篇是写茶的,或是后人给起的名字吧,但把多寿多辱的先生的集子名为《苦茶》,其中悲欣不言而寓。我也写过一篇《苦茶》,相信你也看过了。我喜欢周先生的文章,但是他的为人我不喜欢,因为由于历史的原因和今天的某些原因我憎恶日本人,周先生出任过伪教育部门的官员,而且他在大家庭中也没扮演好角色,确不如大哥树人。好在现在是平庸的时代,我们几乎不用选择立场,无法投入到那种激流中去,但可能这也会淹没我们的棱角,看来没了波折并非幸事。
  听了我这么多关于茶的言语,你可不要说我是茶博士啊,因为那不同与现在的博士,而是宋代以来,对酒肆、茶馆店小二的通称。
  停此“云外信”,意犹未尽,有瑶瑟弦断之感,望向窗外,月下柳梢头,知是凌晨了,“欲寄彩笺兼尺素,山长水阔知何处?”但愿你能读到此信。
  晚安。                                                                     

                      你忠诚的朋友:黄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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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出生的时候文化大革命还没结束,我有幸赶上了革命的尾巴,所幸那时我破坏力尚小,堪堪是个能记事的孩童,没能给文革这坛脏水里再洒上一泡尿,文革尾巴给我的,仅仅是一段模糊得如同梦境的记忆。但那段经历给我特别的人生经验,我依据我那未成型的判断力来品味人生,发现人生充满戏剧性,发生人生像在过家家玩游戏,发现人生很荒唐比电影或者鬼故事还无聊。于是小小的我心底便种下了人生如梦幻泡影的消极思想,以至于这么多年就这么疯疯颠颠地过来了,无论是事业还是爱情,全都当成了儿戏,这是文化大革会给我的致命的影响,我是文革最后一个爱害者。

我的叙述从一个叫大地瓜窖子的建筑开始,里面黑暗潮湿阴冷,常年都透着一股坏地瓜的味道。顾名思义,它是秋冬季用来储存地瓜的,这些地瓜大都是用来作为第二年的地瓜种子,培植成秧苗后栽种到地里,秋天又收获,一部分切成地瓜干晒干保存,一部分又作为种子储存到地瓜窖子里,年复一年,现在也是如此,只不过都是各家用各自的地窖,这种地窖是往地下垂直挖的,与建在地面上窖洞般的大地瓜窖子有明显区别。现在大地瓜窖子早就夷为平地,上面建起了房子,就连它原先的地址都几乎没有几个人能准确地指出来了。

大地瓜窖子成为我们寻求刺激的老地方,因为里面纵深很长而常年漆黑,长长的大窑洞两侧各有对称的十数个小窑洞,这样既方便各队各组分别储藏,又使大地瓜窖子结构稳固。我们有时便打赌看谁敢走到最里面那两个小窖洞里,由于实在是太恐怖了,很少有孩子敢走到最里边。打赌时我也不敢进去,但有几次,我一个人时却禁不住好奇心,独自走到了最里面,而后不寒而栗,撒腿就往外跑。童年的这些经验在我脑海里烙下了很深的印象,以至于这么多年后,我还经常梦到一个人在漆黑的坟墓里游荡,并在梦里发现一些奇异的事物。不恐惧,但绝望。

早些时候,大地瓜窖子还有一个漆了黑漆的大门,门上还有粗实的铁锁链什么的,后来大门开始破损,再后来大门干脆不见了,不知让谁拉回家当柴禾烧了。还记得有一次,我们几个孩子围着大门玩,一个名字叫大镰的女孩,身体吊在门上玩,结果有个手指被门缝挤变了型,哭着回家去了,从此我们对大门敬畏有加。

大地瓜窖子在村子边缘的东北角,扼东北角上北山或者东北山的必经之路,由于从平地上用青石建起,上面为保暖又堆上了厚厚的土,所以地势较高,平地里高出十几米(这是记忆中的,也许事实上仅有几米高,小时候那些我们认为高大的长大后发现就未必了),文革时割资本义义尾巴那一会,有些好斗份子就手持红缨枪居高临下扼此交道要道以发现敌情,割人尾巴。本来都是同村人,平常见面都和眉善目打招呼的,此事双方竟然都煞有介事起来。检查者一丝不苟,被查者战战兢兢,无非是怕检查出不该摘的果实,不该伐的树木,不该买的东西等等,双方要斗智斗勇,不亚于当年地下党通过鬼子的检查站,不过我记事时,大人基本不参与这种“游戏”了,都是一些小孩子们胡闹,就像老乌鸦都死了,一群小乌鸦还在饥饿地哀号,时时提醒乌鸦存在着这个事实,有种文革阴魂不散的感觉。

  二姑家的兆山哥从小就是一群孩子王,那个时候也在他们村子边上手持红缨枪站岗,割那些走资派的尾巴,或者打击挖社会主义墙角的人。有时能没收几个馒头(我们那叫馍馍,好像大西北几个省份也把馒头叫作馍,这是华夏文明一脉相承的又一旁证),有时能没收几根油条什么的,回头几个小哥们就分着吃了。不过有时他们饿坏了,会把人家整箢(音院,一种用玉米杆编成的元宝状的大筐子,多用来装粮食或装馍馍走亲戚,上坟也用之来装祭奠用菜)子的馍馍都给没收了,这家人会找到二姑家里去,不过二姑也很少训兆山哥,她溺爱着他,而几乎没有给我留下什么印象的二姑夫一直在遥远的吉林上班。但我从小很佩服兆山哥敢作敢为的性格,而小时候去二姑家,还看见过兆山哥用来叱咤风云的红缨枪,后来再去,却找不到了,文革结束了,红小兵和红缨枪一起退出了历史舞台。

文革造就了一大批特殊的邮票,我在家里或邻居家就能看到印着红通通的中国国土轮廓的邮票,后来才知道那叫“祖国山河一片红”,也看到一些毛泽东像邮票或毛泽东语录邮票,据说现在这些邮票都值钱了,却再也找不到了它们了。还有毛泽东像章,家家都有,有些人家还收藏了大量的各式各样的像章,大如脸盆,小如甲虫壳,小学时学校开始代替政府回收毛泽东像章,老师说,多少多少个就能造一架飞机,我们很爱国,就把家里的都拿给了学校。据有关资料记载,“文革”时像章仅用铝就达6000吨以上,相当于几千架米格21战斗机的用铝。当时全国铝材库存告罄,工业生产、飞机制造铝原料告急,连居民百姓的铝锅、铝勺也需凭票供应。且不说还有一些像章是用铜、金、银制作的。而我们利用可怜的想象力联想一下,当时人手数本的“红宝书”毁掉了全国多少公顷森林,这种行为竟然荒唐到了历史性地永久性地改变了中国的森林植被乃至生态环境。

那时候村子里粮食每个小队放在一起,父亲贵为小队会计,手持大印,这个大印是木制的,长方形,面积有普通抽屉大小,在上面有复杂的花纹或几个文字。把粮食堆在囤里之后,上面盖上大印,有人偷粮就能留下痕迹。保管大印的人一定是大伙儿都信得过的,公认的诚信度最高的人,以防监守自盗,既然大印由父亲保管,可见家父的为人是很不错的,真是“时穷节乃现,板荡识忠臣”。那一囤囤的粮食,使我们这些树叶般纤弱又风雨飘摇的村落在最苦难的年代也得以存活延续下来。

文革期间发生了许多莫明其妙的事情,比如好好的邻居,突然间就成了造反派和保皇派两个水火不容的派别,甚至大打出手。我的三大娘怀孕期间还跟村里人恶斗,以至于被人打得堕胎。这仅仅是一例,那时全国上下各地都如此,打死的人都不计其数,堕胎算小事了,可见人民斗争的伟大。据说文革期间台湾当局想反攻大陆,一看内地革命如火如荼,乱成一锅粥,遂取消了反攻计划,欲坐收渔翁之利,更怕把文革群众的激情引燃到对台统一问题上,那岂非势不可挡。

大地瓜窖子弓形门口的最顶部有一颗漆了红漆的大五星,依稀记得好像还有革命、毛泽东、为人民服务之类的一句标语刻于其下。而顶部留着一排透风孔,由于里面长满野草,光透不下来。顶部长满一种根系结实发达,叶片坚硬没有茎的草,这种草的学名我不知道,在我老家有个可怕的名称,叫死人胡子还是死人头发来着,因为它们总爱长在坟地里。大地瓜窖子后面就是一大片坟地。坟地是什么?是古老村落的标志,是祖先的栖息地,村落文明的最终归宿。

即使粗心的读者也会发现,我对建筑物结构的描述颠三倒四,属于不按常理出牌的人。这是为什么呢,一则,我是一个混乱的人,过于感性,过于率性,缺乏条理;二则小时候学过说明文,建筑类的说明文真是让我头痛,或者由内到外,或者由前到后,或者由上到下,井然有序,井井有条,文章框架了然于胸。可是,既然如此规范,有章可循,那么我们还有写此类文章的意义吗,就像数学公式,数学家证明出来的公式,我们有必要重新求证一番吗?小时候我对此类说明文很反感,以致于我长大后也不会写说明类文字,虽然有时不得不以写说明文字为生。

村子后来越来越大,房子越盖越多,而失去作用的大地瓜窖子成了村子向外扩张的障碍,就连那些曾经的坟堆也被迁离了村子边缘,大地瓜窖子最终还是被人拆掉了,那是村子里惟一值得作为文物保留的建筑,也是村子迄今为止最大的一个无理头建筑。如果拉上电灯,能改成不错的养殖场,总之我从孩子的角度认为,辛辛苦苦建起来的大建筑物,拆掉实在可惜。大地瓜窖子没有了,文革时代结束,母亲开始为姥爷平反的事东奔西走,忍饥挨饿、受尽白眼和冷遇等屈辱,其中辛苦我们不亲身经历是不能理解的。祖国经过二三年沉默的复苏,开始了改革开放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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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姑和二姑都嫁到了同一个村子,可能是大姑先嫁的,而后大姑作媒,把二姑也嫁给了同一个村子,因为那个时期全国还处于解决温饱阶段,大姑嫁的那个村子叫三户庄(可能村名源自村里最初的三户人家吧,每姓一户,大姑夫姓王,二姑夫姓荆,另一姓我早忘了),村子地处肥沃的沭河平原,与我们所处的山村不同,那里每家都能分到许多田地,粮食产量丰富,把二姑也介绍到那个村子,图得就是温饱无忧吧。

大姑身体一直很好,虽然迄今已有两次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惨痛经历(她的女儿,也就是我的表姐已有两位去世),身心受到严重打击,却依旧健康地活到现在,已有八十岁高龄了。去年“十一”回家,还见着了老人家,满脸皱纹的她抓住我的手问寒问暖。

二姑身体却很弱,在我印象中总是病秧秧地萎在炕头上,还总吃一些二姑夫从东北带回来的人参滋补,结果二姑在我十多岁时果真就去世了,之前是二姑夫先去世的。留下了表哥荆兆山和表姐蓉子,我还记得二姑下葬时美丽的蓉子姐哭得死去活来的样子,不过那时我看表哥还有同去参加葬礼的堂兄都在带笑容地开着玩笑,我也面带笑容,来回路上一直嘻嘻哈哈的,自作聪明地想:也许这是安慰表哥和表姐的最佳方式,毕竟人死不能复生。不过后来我看表哥突然之间脸色阴沉下来,我也不敢多言语了,表情跟着凝重起来,我那时还是个不懂事的孩子。

后来表哥去吉林省接了二姑夫的班,而蓉子姐不久便草草地嫁了人,后来听说婆婆和丈夫对她都不好,再后来听说她生了一个女儿。重男轻女的观念在中国农村是很严重的,生了女儿后婆婆和丈夫待她更不好,动辄打骂,不久她竟然含恨喝农药自杀。后来我在《汲水女子》那首诗里写到了她,算是对她的纪念和对她的遭际鸣不平吧。

大姑生了五个女儿,一个儿子也没有。因而小时候父母想把我送给了大姑家,作为给大姑和大姑夫养老送终的儿子,这种习俗在老家叫“过给”,应该属于封建陋习,不过并不违法。我记得好像是小学三年级时跟堂兄去了大姑家,那次看来父母和大姑就已商量好了,准备把我“过给”给大姑家了。我们中途先到一位堂姐家吃午饭,结果那是我有生一来第一次喝醉酒,醉得不省人事,满嘴疯话,洋相百出。晚上到了三户庄,我住到了二姑家,和表哥兆山睡一个床,酒精还在发挥作用,兆山哥说我全身发烫,像个小火笼。

而后我就在三户庄两个姑姑家长住了下来,有时在大姑家吃饭,有时在二姑家吃饭,白天上学,晚上做作业,找新认识的朋友们玩,倒也自由自在。那年期末考试,我在三户庄的小学也考了第一,不过那个吝啬的班主任不舍得多花一张奖状钱,说我是后插班的,不是在这里学得的成绩,就不给奖状了,我感到很失望,小时候总认为奖状是至荣誉。就此兆山哥既为我自豪又替我难过,还开导我说:下一学期奖状就会发给你了。

间课休息时,我疯狂地玩,跟新认识的同学们打成一团,我尖着嗓子发出奇怪的叫声跑来跑去,估计这个班主任给我姑姑们打的小报告一定是:很聪明,成绩也很好,就是太调皮。

晚上我做作业时,跟表姐蓉子趴在一个大方凳上,那种方凳在我们那叫“兀子”,方方正正,上面雕着图案,一般作为结婚陪嫁的必备嫁妆,现在很少见到了,偶尔还能在老年人家里见到黑漆漆的“兀子”,估计可以拿到潘家园旧货市场(北京古董集散地之一)当古董卖了。二姑斜躺在炕上,一边抽烟(可能二姑是在东北学来的不良嗜好,山东老家很少有女人抽烟的)一边夸奖我批评蓉子姐:你看小三(小三不是我的乳名,我在家排行老三,只有二姑和我二哥的班主任薛老师这么喊过我),坐得端端正正,写字方方正正,你都这么大了,坐得歪歪斜斜,写字别别扭扭。

有时候我跟大姑夫睡在他们村里的仓库里,大姑夫好像是那个仓库的管理员,因为那时大姑家的表姐们都未出阁,我去她家住既不方便又没有那么多床铺,而且我很调皮,记得有一次我跟表姐们打闹,打翻了某一位表姐的胭脂,那可是她们少有的化妆品之一啊。大姑夫是个比较幽默的人,经常讲一些简单的可笑的故事,比如有一个故事是讲某人很笨,说一个老头在燃着的油灯下想抽烟,但是苦于没有火柴,郁闷了一夜。我总是咧着嘴笑,露出洁白牙齿,而我的脸和手肯定脏兮兮的。那个简陋的仓库里堆满了蒲苇,这是生长在水岸的一种植物,晒干了可以用来编成暖和柔软的席子和一种轻便的鞋子,这种席子很少见了,不过这种鞋子我在北京通州的农贸市场看到过多次。

没过多久就过年了,我穿上了来大姑家时母亲给我做好的新衣服,小时候家里再穷,母亲过年也要给我们添一整身新衣服,现在看来当然是很土气的那种,套在棉衣棉裤外的蓝布上衣和蓝布裤子,好像七十年代初出生的人特别是出生的农村的人都穿过这种衣服。感谢母亲们,是她们让我们在清贫中偶尔崭新一下,是她们让我们童年的春节充满了幸福的回忆。

二姑家家境好一些,蓉子姐穿上了新买的漂亮衣服,跟女孩子们一起跳绳玩,少女们的笑声使三户庄这个土黄色的村子色彩丰富起来,那时我觉得蓉子姐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孩子。

黄昏时我在大姑家吃了年夜饭,而后半夜起来吃饺子。大年初一我们孩子们的活动是挨家挨户拜年,我们村子拜年时早没有磕头的习惯了,而这个村子却还真的磕,我跟那些小伙伴东一家西一家的磕头,而后赚到很少一点押岁钱(我们那叫押腰钱),但我们乐此不疲,也全然不晓得男儿膝下有黄金一说。

其中有个最好的小伙伴,同时也是我在新学校的同学,同时好像跟大姑夫有点血缘关系,算来与我是表兄弟关系。这个小伙伴跟我玩得很要好,哪里我们都一起去,甚至坟场。我记得坟场有个不太高的石人,我心里暗想找机会要搬回家玩。二姑去世的时候,我离开三户庄村已数年,我来送葬时,低着头走在长长的送葬队伍里的时候,这个小伙伴还过来拉我的手,叫着我的大名让我过会儿去他家玩,我口里含糊地答应着,却怎么也想不起他叫什么名字。

大年初二还是初三,我就被大姑夫送回了我原先的家,那时本来准备把我“过给”给他们的,后来为什么又作罢了呢?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种:我很懂事了,不可能认他们为亲生父母;我很顽皮,不是可塑之材;姑夫可能问过我,喜欢呆在哪里,我当然会说喜欢呆在我亲生父母的身边……

回到家里,父母见了我很欣喜,他们当然想念我了。而更欣喜的是我的两个哥哥,他们那时也尚小,纯洁而深厚的兄弟情感使他们也深深地思念我这个小弟弟,他们和我快乐地玩在了一起,并很慷慨地用他们的链子枪(撞击火药而发出响声的一种自制玩具枪)换我用押岁钱买来的微型扑克,我还记得扑克正面的图案是《水浒传》里的好汉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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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场上的布谷鸟

2005-05-17 20:05

 

故乡的山上有许多布谷鸟,初春的播种时节,布谷鸟会“布谷,布谷”的叫个不停,提醒人们应该开始春种了;布谷鸟是多情的鸟,很可能它们是用叫声来吸引异性,春天来了,布谷鸟们也开始结合。就这样,春天和布谷鸟紧密地关联着,布谷鸟啼叫的时候,就是春天。

俄国有部不错的电影叫《布谷鸟》或者《战场上的布谷鸟》。在众多以二战为背景的影片中,有人把该片称为一出披着喜剧外衣的“战争安魂曲”,俄罗斯电影的轻快与浓郁得到了恰当的诠释。导演是俄罗斯人亚历山大·罗高斯基,这部电影成为俄罗斯近年里程碑式的电影,几乎囊括俄国境内各项国际影展的奖项,有着极佳的票房和口碑,并代表俄国电影角逐了奥斯卡最佳外语片。

1944年秋天, 二战的硝烟开始在烧焦的土地上渐渐散去,饱经战争之苦的芬兰与苏联已签订了停战合约,疲惫不堪的士兵们已经厌倦了这场让他们背井离乡、野蛮杀戮的生活。

苏联北部边境的西伯利亚荒原上,渴望和平厌倦战争的芬兰士兵维克违反纪律而被换上德军的制服,锁在一块石头上充当狙击手。求生的欲望让他不停地尝试着挣脱铁链,用枪击不行之后,参军前是大学生的维克开始用热胀冷缩的方法使铁钎和岩石逐渐剥离。他用两片近视镜粘在一起,中间注入水做成一个凸透镜,把光聚集起来点燃草木,而后再用水浇,如此反复,最终使铁钎变松,成功地拔了出来。但铁链依旧锁在脚踝上,因而他去了安娜的小木屋,寻找开启铁链的工具。

苏军少尉伊万遭诬陷而被押解前去受审,中途遭遇轰炸让他差一点死去,走过来掩埋他的安娜发现他还有呼吸,神奇的安娜利用鹿奶和鹿血救活了他。

安娜是一个美丽善良而神秘的寡妇。三个不同国籍的陌生人相遇到一起。由于语言不同,三人用各自的母语交谈或者表白心声。尽管如此,三人之间仍然产生了朴素的原始的感情。

安娜的丈夫也去当兵了,走了已经四年了,在电影结束都没回来,很可能已经死于战场。寂寞的寡妇最初选择了维克,在某个荒原冬夜,安娜把赤裸的维克引进了自己的小木屋,她毫无顾忌的呻吟声穿透了这个荒原之夜。野性的声音深深地刺激着也爱上了安娜的伊万,伊万痛苦不堪地在草垛里睡去。

荒原丛林里的失事飞机里飘出了芬兰和苏联签署的停战协议,影片此处加了一个细节,就是殉难的两个驾驶员都是年轻漂亮的女孩,维克叹息着说:“女人不应该参加战争”。这个细节说明,战争总会摧残美好的事物,而残酷的战争使充满梦想的花季女孩也不得不走上战场。

看到芬兰语的传单维克高兴万分,他说:“狗日的战争终于结束了,我要回家了。”说完举起手中的步枪想摔碎,伊万误解了维克的意思,举起了从飞机驾驶室拣来的手枪向维克开枪射击。等伊凡弄清事实,维克已经停止了呼吸。面对被伊万扛回来的尸体,苍凉的荒原上响起了为维克招魂的安娜呜咽的声音。

观众会注意到“安娜招魂”这一段用了较长的时间,在古老的鼓声和安娜模仿的狗叫声中,使观众对男主角生死的关切而产生的紧张情绪提升到了极点,同时使该片具有了魔幻色彩,而维克最终复活也给所有观众以信心,是的,只要我们坚持,我们无所不能,战争正义一方最终也会因坚持而成为胜利者。这是编剧和导演匠心独具的一笔杰作。

安娜用古老的仪式召回了维克的灵魂,将他从死亡之路上拉回了人间。而此时的安娜又引诱伊万睡到了她的床上,初春的荒原之夜又响起了安娜肆无忌惮的呻吟声。

春天来了,布谷鸟又开始鸣唱,生命和心灵重获新生的两个人最终摆脱了战争烙下的阴影,找回了原本善良的自己,各自踏上回家之路。而荒原上留下了孤独的安娜。

影片的结尾怪诞而有趣,安娜在向她的两个儿讲他们的父亲——伊万和维克,继续用因语言不通留下的误解来讲述着荒原上一个女人和两个男人的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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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那么一个人,很完美,完美到了像一株无可挑剔的植物,像天上的星辰。
  他穷尽一生的时间,去寻找他的爱人,他的情人在很远的地方,因为他总是找不到,他的情人又在很近的地方,因为他抚摸自己的胸口就能感觉到,她在他的心里。
  他走啊,走啊,寻找他想像的完美的爱人,那个爱人如他,像一株颤微微的紫罗兰,或是一颗最明亮的星。
  他走啊走啊,虽然一直找不到,虽然也许永远找不到。但是他有梦,有想像中有爱人在温暖着他,所以他永远年轻,不曾变老。他变成了许多的传说,有人说他是追日的夸父,有人说他是填海的精卫,有人说他是远航的奥赛罗,有人说他是盗取火种的普罗米修斯。
  反正他永生,活在人们的记忆里,活在人们的传说里。他在用想像中的爱人温暖自己和同时,也温暖了别人的心,也给了别人许多的梦,让世俗中的人群从不曾绝望过,因为他们因他而梦。
  少男少女们因为有他而恋爱了,而喜欢风花雪月。白头偕老的爱人们也互相含情脉脉地注视着,他们说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你们已经知道他是谁了,我不说,你们心里知道,也相信他是完美的,在这个世道日非的世界上,只有他还存活在完美里,只有他给了我们许多的梦和幻想。
  我提醒大家注意他,只是想让大家在生活中别失望,他永生,从不曾在我们生活中消失过。他的眼睛正关切地看着芸芸众生,爱着我们,时刻想用他温热的大手抚摸我们的苍白的脸庞。
  他的名字就是——真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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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评四大美眉

2005-05-07 01:18

到了年龄,便有人开始给我介绍女朋友,穿梭于各色恐龙及美眉中间,却总是没人能入我慧眼。一则是因为我才貌双全;二则是因为我看人的眼眶儿越来越高;三则是,噢,大家也看出来了,我的脸皮太厚。
  遂把近来对美女之感想公布于众,博大家一笑,或者大家可以作为择偶标准来进行参考,但是各位看官看完之后,不要替我无地自容,现在耗子洞随地都能找到几个,但是要钻进去却也难,还容易得鼠疫。我只是耍一下嘴皮子而已,又不是作什么坏事,是吧?讲到美女,青蛙哥哥们都会流着哈拉子想到四大美人,所谓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那四位。在下想一一评来,如不幸与哪位恐龙妹妹雷同,纯熟巧合。

时代不同了,审美观点自然也不一样了,玉环过于丰满,看唐代贵妃图,左看右看上看下看,贵妃娘娘都是个胖子,纯粹一个超级大恐龙,还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大约是因为那个著名诗人收了人家的广告费吧(如同著名学者恬着老脸写文章夸某演员一样)。这样的美人自然不能看在我的眼里了,否则眼眶会有被撑破的危险。
  貂婵美媚我不太熟,三国那时还没我。但总感觉美则美矣,她皮肤似乎不太好。因为那时她随军南征北战,骑劣马,喝掺了马尿马粪的井水,住帐篷,且处处是风沙征尘,皮肤自然不会太好,难怪白天不敢出来,只有趁晚上羞羞月亮了/别人便看不清她脸上的麻子,以为美。我这人特正直,眼里自然容不得沙子。
  西施倒是颇合我意,江南美女,柔情似水,哪个满脸青春美丽痘的青蛙哥哥不为之心动。
  但她本是一村姑,据说初中都没毕业,更是不会Internet什么的。现代社会便是睁眼瞎一个,娶回来当花瓶放着?要不让她当演员或运动员,出了名后再把她送到北大去,也是时下流行的好路子。但是演员太花心,万一成名后再也看不上隔壁阿哥黄离,我岂不赔了夫人又折兵。当运动员皮肤就会晒黑,骨骼就会变硬,唉,算了吧!

  噢,还有一位美女,就是落雁的昭君了,我看了她的诗,粗略一合计,堪堪相当于现在中文系的本科生,但是数理化和外语她学的定是不好,而且据说落雁之故不是因为她美,而是因为她有狐臭,把那可怜的雁儿给熏下来了。即便此传闻有误,她一身皮草又久居草原这等荒蛮之地,且又顿顿腥膻,定是有股味道了,不亚于辛晓琪的歌里的白色袜子味儿。要娶她须我得了鼻炎之后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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蜘蛛的爱情

2005-05-07 00:56

 

最毒的蜘蛛好像是臭名远扬的黑寡妇,这种蜘蛛生长在南美洲、非洲、亚洲、澳洲的丛林里,这种蜘蛛是非常危险的,毒液往往可以置人死地。它喜欢在房屋顶的隐蔽角落里织网,因为它的体形小,人们很难看得见它。它咬起人来痛得很,毒液刺激神经系统,从而产生肌肉痉挛,最后导致瘫痪,甚至有可能丧命。黑寡妇里面还有一种蜘蛛是与日轮花相依为命的,日轮花靠艳丽的色彩来吸引动物和人靠近,然后潜伏在花下的黑寡妇便趁机靠近,而日轮花则靠剩下的尸体提供养料。最毒的蝎子遇到黑寡妇也只能束手就擒,毒蜘蛛咬过的猎物,体内组织都化为血水,以便毒蜘蛛从容不迫地拿根吸管来用餐。蜘蛛的特长就是织网,黑寡妇也不例外,能织出漂亮的结实的网,像一个熟能生巧的妇人,勾勾抹抹就成就一件毛线衣物。

蜘蛛是一种随处可见的奇异昆虫,我到过的每个地方几乎都看见过蜘蛛。中国人有喜蛛之说,据说见到蜘蛛会有喜事,我是个很传统的人,每遇蜘蛛非但不怕,心底还升起一丝欣喜。

中国还有其他种目繁多的蜘蛛,一样能织出不可思议的结实耐用的天罗地网,网住大大小小的飞虫。想想也是很可怕的,这只飞虫很可能正是高高兴兴地去约会,哼着小曲儿,翅膀扇得飞快,一下子就撞上蜘蛛的陷阱,徒劳地挣扎几下就化为蜘蛛的晚餐,也许那边的飞虫姑娘还在痴痴地等呢。唉,常守抱柱信,岂上望夫台。也许这只飞虫一生劳苦,好不容易采了一些花粉带回家去给一家老小充饥,由于飞了很远的路才采到这些食物,疲惫不堪、无精打采地低头往回飞,撞上蛛网后才发现生活中原来还有比贫穷更倒霉的事情,临死前先是吃光了花粉(怕浪费)而后长叹一声“苍天无眼!”体内脏器瞬间化为稀里糊涂的稀饭。唉,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

 

我是标准的想入非非型,其实本来是想写网络、网恋什么的,却扯到了飞虫的悲剧上。趁那只蜘蛛正在残忍地享用它的宵夜,我收回思绪,再写网恋。

网恋跟任何平常恋爱其实区别本不大,有喜有悲,有散有聚;有荒唐的,有让人艳慕的。我有好几个好友、同事,就是通过网恋认识的异性而后结为伴侣。其实后现代的今天,我认为这种结合方式比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来得更实在,且有那么一丝浪漫和传奇。

荒唐的网事,从网上一搜,能搜到几箩筐,几乎每天的晚报上也能见到这么一则二则的。网络也像股市,有句话能通用:股市有风险,入市要谨慎。

故乡日照市有一则网恋悲剧,说一对男女网友经过长时间网聊后相约在灯塔下相见。(黄离按:日照的石头灯塔在最漂亮的那片海滩上,日照的海是天下最干净最迷人的海了,从北京坐夕发朝至的51次火车可以至达该市,那里的海鲜是我所知道的海滨城市里最便宜最新鲜最丰富的,日照人热情大方,日照旅馆客房充裕,一年四季恭候您的光临!嗬嗬!)两人不见则已,一看之下,均无地自容,原来恰恰是母子,可怜的小伙子当晚就自杀了。唉,实在是一件让人难受而无法多加评价的憾事。

再听听某友说她那爱上网的老婆的小故事,某次他突然站到正在与网友热聊的老婆背后。其娇小可爱的老婆慌忙把聊天室最小化,我这个哥们儿很有绅士风度,那天却就是想逗逗老婆,站在旁边不走了。过了一小会,他老婆脸红脖子粗地把聊天室点大,非快地输入了这么一句话:我爸爸站在后面。呵呵,真是笑煞天下网虫!

 

网上流传的与蜘蛛有关的笑话很多,其一:老虎在追一只螃蟹,追着追着不见了。回头看见一只蜘蛛,老虎说:你以为上了网,我就不认得你了。照打。其二:蝙蝠嫁给了蜘蛛,大家笑话她没眼光,嫁给一只黑黑的蜘蛛。蝙蝠说:“人家好歹有一个自己的网站。”……

蜘蛛由于外形极酷,职业也是网站建设与维护,拥有自己成功的网站,可以不愁一日三餐。所以我强烈建议用蜘蛛来作网虫的代名词,远比莫明其妙地用皮肤滑腻得恶心的青蛙和早已绝迹专吓小孩子的恐龙来替代悬在网上的痴男怨女好得多。

毒蜘蛛、酷蜘蛛,男蜘蛛、女蜘蛛,他们恋爱了,谁会咬伤谁呢?谁又会吃掉谁呢?谁为谁织了陷阱?而谁又会撞进谁的网?其实他们很可能是在孤独的网里,呆得太久了,他们厌倦了自言自语,他们害怕一个人的黑夜,他们要顺着那条金色的网线去寻找另一个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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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棠为谁而红

2005-05-11 18:21

 

 

传说有个美人,与一少年相爱,结果少年始乱终弃,她于是总躲在北墙之下哭泣。后来泪水落下的地方长出一种美丽的草,那花极其娇美,就像那美人的面容,那叶片正面翠绿,反面却是深红。每到秋天就开放,人们把这种新生的植物叫断肠花,这就是后来的秋海棠。

    海棠是为情人而红的。

 

    宋真宗时,海棠与牡丹齐名,真宗曾经作了十首杂诗,第一首就是题海棠。起初海棠粉色居多,恰如那位美女的脸庞。而据说最早培植出红海棠的是词人晏殊。最有名的海棠词应该是易安居士的《如梦令》: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红杏尚书宋祁亦有诗云:海棠经雨胭脂透。陈亮有词《虞美人》:海棠糁径铺香绣,依旧成春瘦。萨都剌词《小栏干》:今年冷落江南夜,心事有谁知。杨柳风柔,海棠月澹,独自倚栏时。就连乐妓陈凤仪都写道:海棠也似别君难,一点点啼红雨。词人总是喜欢浪漫,词人总是独具匠心。

    海棠是为诗人而红的。

 

    彭渊是昌州人,曾经有人调往昌州任郡守,其人不愿往。想换个地方任职,彭渊知道后,劝其曰:昌州任职最好。其人问何故,答曰:海棠固然美,但没有芳馨,只有昌地的海棠芳香宜人,人们把那里叫作海棠香国,难道不是最好的任职之地吗?其人听后,欣然前往。罗大佑是我最喜欢的歌手,他在《乡愁四韵》里唱道:给我一掌海棠红啊海棠红,那血一样的海棠红,那沸血的烧痛是乡愁的烧痛……

    海棠是为游子而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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